岩土检测监测
建筑工程行业标准(JGJ) 勘察设计 建筑施工 岩土工程师 地基基础规范 施工技术
建筑工程行业标准(JGJ) 勘察设计 建筑施工 岩土工程师 地基基础规范
岩土施工方案
本工程场地位于洞头县新城二期,洞头县城市商务综合体地块西侧,场地西侧及南侧为拟建大门环路,北侧为拟建鹿西路,东侧为拟建半屏路,场地原为滩涂围垦,现已局部回填矿渣,现状场地标高1.44m~4.98m,场地周边较空旷。基坑东侧距基坑支护外边线(余同)最近约22.0m为规划半屏路;南侧最近约12.0m为规划大门环路;西侧最近约20.0m为待建操场;北侧为待建5F教学楼。该工程总用地面积79503.2 m2,建设用地面积65329.0 m2,,总建筑面积约38397.67m2,其中地下室建筑面积为2835 m2,主体采用框剪结构,基础采用A700mm、A800mm钢筋混凝土钻孔灌注桩基础。建筑物室内地
岩土工程图纸
交底内容:1、施工现场的生产生活用房、变配电房、临时油库等均应设在干燥地基上,并设置排水沟,必须符合防火、防洪、防风、防爆、防震的要求。2、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和需要,设置醒目的各类安全警示标志标牌,并不得擅自拆除。3、施工现场内的沟、坑、水塘等边缘应设安全护栏或挂设三角彩条旗示警,场地陕小,行人和运输繁忙的路段应设专人指挥交通,夜间应设置红色灯示警。4、临时工棚应按防火要求,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一般情况下不小于7m,临时厨房与其他房屋的距离最低不小于15m。
公路道路工程施工技术交底
基坑支护工程,基坑开挖深度为6.4~7.4m,坑壁支护采用桩锚、悬臂桩、复合土钉墙及放坡四种支护形式。其中FH、HG、GA、AB段为放坡,基坑支护安全等级为三级;BB1、B1C为双排桩+锚索支护,安全等级为一级;CD段为复合土钉墙支护,DE、E1F1为悬臂桩,EE1为悬臂桩+锚索,安全等级均为二级。CD、EE、E1F段需拆除原有围墙后方进行基坑施工。支护结构使用期限为1年。目 录一、工程概况 11.1 工程简介 11.2 场地工程地质特征 11.3 场地水文条件 2h1.4 支护方案 31.5 基坑排水设计 131.6 专项方案论证 141.7工程信息 1
1、土方回填前应清除基底的垃圾、树根等杂物,抽除坑穴积水、淤泥,验收基底标高。 2、 材料及主要机具: 2.1采用含水量符合压实要求的优质土料作为各层回填材料。 2.2粘性土应检验其含水率,必须达到设计控制范围,方可使用。 2.3主要机具: (1)装运土方机械有:铲土机、自卸汽车、推土机、铲运机及翻斗车等。 (2)碾压机械:挖掘机。 (3)一般机
岩土技术交底
1.基础顶面放出桥台中线和台内外轮廓线的准确位,完成地基处理工作。2.根据设计规范要求,校核混凝土配合比,做完混凝土配合比试配、原材料的复试、进行技术交底、台秤经校准、检验合格,准备好混凝土试模。
水利技术交底
边坡支护工程中使用天然和人造纤维吊索、吊带时,应符合下列要求:(1)使用中受力时,严禁超过材料使用说明书规定的允许拉力。(2)纤维吊索、吊带应由有资质的企业生产,具有合格证。(3)用纤维吊索捆绑钢性物体时,应用柔性物衬垫。(4)各类纤维吊索、吊带应与使用环境相适应,禁止与使用说明书中所规定的不可接触的物质相接触,防止受环境腐蚀。天然纤维不得接触酸、碱等腐蚀介质;人造纤维不得接触有机溶剂,聚酰胺纤维不得接触酸性溶液或气体,聚酯纤维不得接触碱性溶液。(5)纤维吊索、吊带不得在地面拖拽摩擦,其表面不得沾污泥砂等锐利颗粒杂物。(6)使用中,纤维吊索软索眼两绳间夹角不得超过30°,吊带软索眼连接处夹角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