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建材国家标准(GB)
6.1.2 经过行、蓄、滞洪区铁路的防洪标准,应结合所在河段、地区的行、蓄、滞洪区的要求确定,不得影响行、蓄、滞洪区的正常运用。 6.2.2 经过行、蓄、滞洪区公路的防洪标准,应结合所在河段、地区的行、蓄、滞洪区的要求确定,不得影响行、蓄、滞洪区的正常运用。 6.3.5 当河(海)港区陆域的防洪工程是城镇防洪工程的组成部分时,其防洪标准不应低于该城镇的防洪标准。 6.5.4 经过行、蓄、滞洪区的管道工程的防洪标准,应结合所在河段、地区的行、蓄、滞洪区的要求确定,不得影响行、蓄、滞洪区的正常运用。 7.2.4 最终确定的核电厂设计基准洪水位不应低于有水文记录或历史上的最高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市政公用 城镇道路交通 城乡综合与工程防灾
电力行业标准(DL) 水利电力
市政公用 浙江省
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标准(CECS)
1 总则1.0.1为贯彻国家有关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的法规和政策,改善居住建筑热环境,提高采暖和空调的能源利用效率,节约能源,制定本导则。1.0.2本导则适用于四川省行政区内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城镇居住建筑节能设计。1.0.3居住建筑节能设计应根据当地的气候条件,在保证室内热环境计算参数的条件下,通过改善围护结构保温隔热性能、提高采暖空调系统等设备的能效,合理利用可再生能源,实现在使用过程中降低建筑暖通空调、给水排水及电气系统的运行能耗的目标。1.0.4四川省居住建筑的节能设计,除应符合本导则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和四川省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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