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1 下列环境条件下使用的木构件或木制品,当作为建设工程的主要结构构件时,必须进行防腐处理: 1 浸在淡水、海水或咸水中。 2 埋入土壤、砌体或混凝土中。 3 长期暴露在室外。 4 长期处于通风不良且经常潮湿的环境中。 5 承重结构且易腐朽或遭虫害的木材或树种。 7.1.10 施工过程中剩余防腐木材及废弃物应回收并集中处理,严禁随意丢弃或焚烧。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建筑施工 材料及应用
4.1.4 综合管廊工程规划应集约利用地下空间,统筹规划综合管廊内部空间,协调综合管廊与其他地上、地下工程的关系。 4.2.2 综合管廊工程规划应结合城市地下管线现状,在城市道路、轨道交通、给水、雨水、污水、再生水、天然气、热力、电力、通信等专项规划以及地下管线综合规划的基础上,确定综合管廊的布局。 4.3.4 天然气管道应在独立舱室内敷设。 4.3.5 热力管道采用蒸汽介质时应在独立舱室内敷设。 4.3.6 热力管道不应与电力电缆同舱敷设。 5.1.7 压力管道进出综合管廊时,应在综合管廊外部设置阀门。 5.4.1 综合管廊的每个舱室应设置人员出入口、逃生口、吊装口、进风口、排风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市政公用 城镇道路交通 城镇给水排水 城镇燃气
5.1.2 水电工程中丙类生产场所局部分隔应符合下列要求: 1油浸式变压器室、油浸式电抗器室、油浸式消弧线圈室、绝缘油油罐室、透平油油罐室及油处理室、柴油发电机室及其储油间等场所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防火隔墙和不低于1.50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隔开,防火隔墙上的门应为甲级防火门。柴油发电机室的储油间门应能自动关闭。 2继电保护盘室、辅助盘室、自动和远动装置室、电子计算机房、通信室等场所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和不低于1.00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隔开,防火隔墙上的门应为甲级防火门。 3其他丙类生产场所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和不低于1.00h的楼板与其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水利电力 消防工程师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水利电力
5.2.2 入侵报警系统不得有漏报警。 5.2.3 入侵报警功能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紧急报警装置应设置为不可撤防状态,应有防误触发措施,被触发后应自锁。 2 当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报警控制设备应发出声、光报警信息,报警信息应能保持到手动复位,报警信号应无丢失: 1)在设防状态下,当探测器探测到有入侵发生或触动紧急报警装置时,报警控制设备应显示出报警发生的区域或地址; 2)在设防状态下,当多路探测器同时报警(含紧急报警装置报警)时,报警控制设备应依次显示出报警发生的区域或地址。 3 报警发生后,系统应能手动复位,不应自动复位。 4 在撤防状态下,系统不应对探测器的报警状态做出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勘察设计 电气工程师 建筑设备
3.1.5 施工图变更需经原设计单位认可,当施工图变更涉及通风与空调工程的使用效果和节能效果时,该项变更应经原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审查,在实施前应办理变更手续,并应获得监理和建设单位的确认。 11.1.2 管道穿过地下室或地下构筑物外墙时,应采取防水措施,并应符合设计要求。对有严格防水要求的建筑物,必须采用柔性防水套管。 16.1.1 通风与空调系统安装完毕投入使用前,必须进行系统的试运行与调试,包括设备单机试运转与调试、系统无生产负荷下的联合试运行与调试。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建筑施工 公用设备工程师 建筑设备
水运工程行业标准(JTS) 水运工程
铁路工程行业标准(TB)
广东省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建筑施工 市政公用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市政公用
电力行业标准(DL) 水利电力
市政公用 重庆市
铁路工程行业标准(TB) 铁路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