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13 各种设备维修前必须断电,并应在开关处悬挂维修和禁止合闸的标志牌,经检查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操作。 2.2.20 构筑物、建筑物的护栏及扶梯必须牢固可靠,设施护栏不得低于1.2m,在构筑物上必须悬挂警示牌,配备救生圈、安全绳等救生用品,并应定期检查和更换。 2.2.24 污泥消化处理区域及除臭设施防护范围内,严禁明火作业。 2.2.25 对可能含有有毒有害气体或可燃性气体的深井、管道、构筑物等设施、设备进行维护、维修操作前,必须在现场对有毒有害气体进行检测,不得在超标的环境下操作。所有参与操作的人员必须佩戴防护装置,直接操作者必须在可靠的监护下进行,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镇
城镇建设工程行业标准(CJJ) 市政公用 城镇道路交通 城镇给水排水
目 录第一章 编制依据及目的 61.1编制依据 61.2编制目的 7第二章 工程概况 82.2污水管道工程 9第三章 施工准备工作计划 103.1施工准备 103.2人员、材料、机械设备的使用计划 113.2.1主要人员的配置 113.2.2主要班组配备 123.2.3主要材料计划 123.2.4临时用水、用电 133.2.5主要机械设备计划表 14第四章 主要项目施工方法 144.1施工原则 144.2柔性管道施工工序 154.3测量放样 154.4沟槽开挖与支护 174.5柔性管道管底基础 214.5.1柔性管道管底基础 214.6管道铺设
电气给排水施组方案
5.7.1 污水净化水必须经过消毒后回用。 11.0.2 污水净化水管道严禁与生活饮用水管道做任何方式的连接。污水净化水管道上严禁安装饮水器和饮水龙头。 11.0.7 危险化学品储存及使用区域应设置防护罩、事故池以及安全洗眼淋浴器等防护设施,安全洗眼淋浴器应采用生活饮用水水质。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勘察设计
全面建设粗格栅提升泵房、细格栅旋流沉砂池、A2/O池、二沉池、中间水池、高效沉淀池、MBR超滤车间、接触消毒池、反冲洗废水池、污泥浓缩池、调理池、综合工房等,以及10km污水收集管网。预计总污水量为2020年为3万m³/d,远期2030年为10万m³/d(一期工程3万m³/d,二期工程为7万m³/d)。污水厂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出水进行深度处理后再生回用,处理后的中水由政府进行管理,本次测算不考虑中水回用收入。(1)污水处理厂设计参数如下:设计规模:3万m3/d平均时流量:1250m3/h总变化系数:K=1.42最大小时流量:1
PPP
城市污水处理厂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全套表格515p
市政道路工程资料表格
城镇建设产品行业标准(CJ)
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处理工程设计方案(47页)
市政工程施工方案
本工程位于天津市南开区,为咸阳路污水处理厂工程及厂外管道工程中的一部分,主要由φ1800地下污水管道、2400×2200的单孔雨水混凝土方涵、2800×2600的双孔雨水混凝土方涵、180米φ1800铁路顶管、8400平方米片石护砌组成。管道位置为原排污河河床,污水管道起点X=300209.770,Y=94272.249,终点W10井,全长约1313米;雨水混凝土方涵起点X=300206.751,Y=94261.707,终点为陈台子排水河四孔闸处,全长约1227米;原排污河平均上口宽约25米,水面宽约20米,河底宽约15米,污水深约1.8米,淤泥深约1.4~1.8米;全线特殊污水检查井11座,
3.1.4 分流制排水系统中,严禁雨水和污水管道混接。 3.1.5 严禁重力流排水管道采用上跨障碍物的敷设方式。 3.3.4 当巡视人员在巡视中发现井盖和雨水箅缺失或损坏后,应立即设置警示标志,并在6h内修补恢复;当相关排水管理单位接报井盖和雨水箅缺失或损坏信息后,必须在2h内安放护栏和警示标志,并应在6h内修补恢复。 3.5.11 潜水检查的管渠管径或渠内高不得小于1200mm,流速不得大于0.5m/s。 3.8.7 未经处理的建设工地泥浆水严禁直接排入城市排水管渠。 4.1.2 维护泵站设施时,必须先对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气体进行检测与防护。 4.1.7 泵站起重设备、压力容器
6.1.8 埋地塑料给水管道在水压试验合格,并网运行前应进行冲洗、消毒,经水质检验满足要求后,方可允许并网通水投入 运行。
1.0.3 给排水管道工程所用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等产品的品种、规格、性能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和设计要求;接触饮用水的产品必须符合有关卫生要求。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用的产品。 3.1.9 工程所用的管材、管道附件、构(配)件和主要原材料等产品进入施工现场时必须进行进场验收并妥善保管。进场验收时应检查每批产品的订购合同、质量合格证书、性能检验报告、使用说明书、进口产品的商检报告及证件等,并按国家有关标准规定进行复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3.1.15 给排水管道工程施工质量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各分项工程应按照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每分项工程完成后,必须进行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建筑施工 建造师 公用设备工程师 城镇道路交通 城镇给水排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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