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建设工程行业标准(CJJ)
岩土施工工艺 岩土培训讲义
目 录一、编制依据 1二、工程概况 11、工程简介 12、软基处理工程量 1三、施工准备 3四、计划工期 4五、施工组织和施工安排 41、人员安排 42、机械设备及质检仪器 5六、软基换填的工艺流程 6七、软基处理方法 61、地表处理 62、软基处理 6八、软基监控量测方法 111、监测目的 112、监测工作内容 11九、质量保证体系及措施 161、质量目标 162、质量保证体系 163、质量保证措施 184、质量控制措施 205、雨季施工措施 20十、安全保证体系及应急预案 211、安全生产目标 212、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 213、安全检查程序 214、路基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235、施工风
岩土施工方案
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标准(CECS) 勘察设计 建筑施工 检测鉴定与维修加固 检测技术
1.工程概况1.1工程概述1.2现场条件2.编制依据及规范2.1设计依据2.2主要设计规范2.3设计卸载条件3.主要施工工序及方法3.1施工准备3.2施工测量3.3场地清平及横向排水垫层4.软基处理主要施工方法4.1软基处理、加固方法4.2具体施工方法4.3真空预压监测5.质量保证措施5.1质量保证体系......
其他施工资料
一概念抛石挤淤是在基底部抛投一定数量的片石,将淤泥挤出基底范围,以提高地基的强度。二作用提高地基承载力、减小沉降量、提高土体的稳定性。二 适用情况一般适用于厚为3~4m的软层和常年积水且不易抽干的湖、塘、河流等积 水洼地,以及表层无硬壳、软土的液性指数大、层厚较薄、片石能沉达下卧硬层的情况。
岩土培训讲义
目 录 1 工程概况2 设计依据3 复合地基设计4 结论5 质量要求6 计算书地基持力层为第②层黄土状粉质黏土,天然承载力fak=100kPa,不能满足设计的承载力要求,故需对地基进行处理,根据设计要求,采用CFG桩复合地基。为保证充分发挥桩间土承载力和减少桩对基础产生的应力集中,在桩顶与基础垫层间铺设200mm厚、粒径小于20mm的级配碎石褥垫层,铺设范围宽出基础外轮廓线200mm,夯填度≤0.9。...
简介:1、合同管理资料2、 劳务管理核心举措2、劳务管理资料3、岗前培训资料4、民工学校资料(工程处)5、整改单及回复单5、资金管理表格6、工伤处理资料6、实名制考勤管理操作必备资料7、生产处综合交底资料7、中天二建劳务班组黑名单8、工伤认定、伤残鉴定及理赔审批联系单格式资料8、生产处检查资料9、贯标资料9、生产贯标表格10、班组结算10、民工维权牌范本11、项目办公资料11、作业班组培训台帐12、(范本)资金使用计划12、投诉处理13、劳务纠纷排查表14、除劳务管理核心举措外的劳务管理资料15、投诉处理范本16、综合交底...未完文件大小:299.7M
资源合集
产品建材国家标准(GB)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建筑施工 检测鉴定与试验
1.0.6 矿井设计严禁选用淘汰产品及生产工艺。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矿山冶金
3.0.8 拟建场地或其附近存在不良地质作用时,必须进行专门的勘察,并应查明不良地质作用的分布范围、性质、形成条件及对工程建设的影响,同时应根据工程条件提出治理措施建议和治理要求。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勘察设计 岩土工程师 工程勘察
建筑工业产品行业标准(JG)
3.1.6 矿区开发规划应限制在地质灾害高发易发区、重要地下水资源补给区和生态环境脆弱区内开采煤炭,严禁在自然保护区、重要水源保护区和地质灾害危险区等禁采区内开采煤炭。 3.3.6 矿区内国家规定的重要风景区,国家重点保护的不能移动的历史文物和名胜古迹所在地,未经国务院授权的有关主管部门同意,不得划分为井(矿)田进行开采。 3.7.1 矿区开发规划,对地质勘查报告中涉及矿山安全的开采技术条件,应进行分析评价,并应对其不足部分提出补充或进一步勘查意见。 3.7.2 矿区开发规划,应根据开采技术条件,特别是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煤尘爆炸和突水等危害严重的不安全因素,以及当前的灾害防治技术水平,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城乡规划
7.1.1 燃油或燃煤气的轧钢连续加热炉,必须设置预热器回收和利用烟气余热,并应用于预热助燃空气或煤气。 8.1.2 工业炉的防爆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燃煤气的工业炉设计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GB 6222的有关规定。 2 燃煤气的工业炉,空气管道上应设防爆阀,煤气管道上也可设防爆阀。 3空气、煤气双蓄热式工业炉必须设置双烟囱排烟系统。 4 炉内气氛与空气达到一定混合比后,在一定温度下有爆炸可能的工业炉,在炉体的相应部位必须设有防爆装置。 8.1.6 混凝土烟囱必须设置避雷针。金属烟囱必须作接地处理,接地电阻应小于10Ω。 8.2.2 工业炉窑烟囱设计必须符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勘察设计 建筑设备
5.1.16 在岩溶地区布置钻孔时,必须根据影响半径、抽排水量、地层特征等因素控制地面沉降或地表塌陷对已有建筑物的影响。 9.4.1 允许开采量的计算和确定,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 在整个开采期内动水位的变化不应超过设计值,出水量不应持续减少; 2 水质、水温的变化不应超过允许范围; 3 不应发生危害性的环境地质现象,不得影响已建水源地的正常生产。 11.1.1 工程降水设计前必须进行专门水文地质勘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