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2 运营模式应按正常、非正常和紧急状态的要求进行设计。 3.2.2 系统最大设计能力应满足预测的远期高峰小时单向最大断面客流量的需要,远期设计最大行车密度不应少于每小时24对列车。 4.2.1 列车的两端必须设有紧急疏散门,组成列车的各车辆之间必须贯通。 4.2.2 车辆每个客室车门必须配备缓降装置。 4.2.3 车体应设置防漏电保护装置,车体上应装设与车站和车辆段内接地板相匹配的接地电刷。车辆内各电气设备应有可靠的保护接地,接地线应有足够的截面。 4.2.4 列车必须具有纵向救援能力和横向救援能力并配备有相应的设施。纵向救援的渡板应安装在车辆上,同时,各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市政公用 城镇道路交通 城市轨道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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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矿产行业标准(D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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