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文明施工
水利工程安全
作业指导书
1月2日,佛山市住建局印发《佛山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制管理办法》,本办法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01全市报批项目,项目经理、总监、八大员等,实施用工实名制管理!第三条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经批准施工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应当在佛山市房屋市政工程建设领域实名制管理平台(简称“市实名制平台”)进行登记,实施用工实名制管理。实名制管理应当贯穿工程项目实际开工到实际完工全过程。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施工现场人员即实名管理对象,包括工程项目管理人员、现场管理人员、作业工人和其他相关人员。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包括建设单位现场代表、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
建筑业新闻
4月9日,福建省住建厅印发《关于对房屋市政工程项目关键管理人员到岗履职情况实行自动监管评价的通知》(闽建办建函〔2024〕12号)。01评价对象全省在建房屋市政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总监、专职安全员等3类岗位管理人员,必须按规定在实名制平台实施电子考勤打卡,具体人员信息以一体化平台登记的为准。02评价规则将通过一体化平台“在建项目人员到岗履职监管”模块对上述3类岗位管理人员到岗履职情况进行自动监管评价记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长期不在施工现场,项目经理记3分、总监记3分,安全员发现1人次记2分:(一)连续5天(含5天)以上没有考勤打卡的;(二)当月累计超过10天(含10天)没有考勤打卡的;(三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石油化工
含:建设、施工、监理单位三方三方就 工程项目在建设期间,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我省有关安全文明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相互协调配合,切实履行安全文明生产责任和义务,承诺如下:一、建设单位(一)严格按照国家及我省工程建设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以及基本建设程序实施工程建设,把工程建设安全,包括工程安全、作业人员和社会公众安全,保护环境卫生纳入管理范围,并落实监管人员,配合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共同做好安全文
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2版) 第一条 为准确认定、及时消除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群死群伤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制定本标准。第二条 本标准所称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房屋市政工程)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危害程度较大、可能导致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第三条 本标准适用于判定新建、扩建、改建、拆除房屋市政工程的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住
建筑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