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2003年3月1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3号公布 根据2009年1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决定》修订)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前款特种设备的目录由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以下简称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第三条 特种设
建筑政策
机电类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规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机电类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单位的资格许可工作,确保机电类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及电梯日常维护保养的质量与安全性能,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制定本规则。第二条凡从事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和大型游乐设施等机电类特种设备(以下统称机电类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和电梯日常维护保养的单位(以下统称施工单位),必须取得《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以下简称《许可证》),并在许可的范围内从事相应工作。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单位必须取得电梯维修的资格许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和大型游乐设施的日常维护
文件公告
目 录一、编制依据 1二、工程概况 1三、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1四、汽车吊施工安全要求 2五、起吊流程 5六、吊装注意事项 5七、劳动力配备与安全教育 7八、危险点分析及控制措施.8九、质量控制措施及检验标准 8十、事故应急措施 9十一、环境保护与文明施工9
施工方案 安全文明施工
其他机电资料 电气给排水工艺工法
大模板关键工序作业指导(22页)
作业指导书
海上作业安全教育培训(66页)
水利培训讲义 水利工程安全
海上作业安全教育培训(26页)
产品建材国家标准(GB)
受限空间作业风险控制措施 受限空间作业必须办理《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作业,具体如下: (一)落实各类人员的安全职责 1、作业负责人的职责 ⑴对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负全面责任。 ⑵在受限空间作业环境、作业方案和防护设施及用品达到安全要求后,可安排人员进入受限空间作业。 ⑶在受限空间及其附近发生异常情况时,应停止作业。 ⑷检查、确认应急准备情况,核实内外联络及呼叫方法。 ⑸对未经允许试图进入或已经进入受限空间者进行劝阻或责令退出。 2、监护人员的职责 ⑴对受限空间作业人员的安全负有监督和保护的职责。 ⑵了解可能面临的危害,对作业人员出现的
安全文明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