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作业种类与项目目录种类作业项目项目代号备注特种设备相关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负责人A1国家局指定的考试机构负责考试,考试机构所在地的市局发证。特种设备质量管理负责人A2国家局指定的考试机构负责考试,省局发证。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全管理A3适用于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气瓶充装的安全管理电梯安全管理A4起重机械安全管理A5客运索道安全管理A6国家局指定的考试机构负责考试,考试机构所在地的市局发证大型游乐设施安全管理A7国家局指定的考试机构负责考试,考试机构所在地的市局发证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管理A8锅炉作业一级锅炉司炉G1操作范围:额定工作压力≤0.4MPa且额定蒸发量≤
项目管理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2010年5月24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0号公布,自2010年7月1日起施行;根据2013年8月29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3号第一次修正,2015年5月29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0号第二次修正)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工作,提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水平,防止和减少伤亡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法》、《行政许可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及其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规定。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对有
文件公告
特种作业及人员范围 特种作业及人员范围包括: (一)电工作业。含发电、送电、变电、配电工,电气设备的安装、运行、检修(维修)、试验工,矿山井下电钳工; (二)金属焊接、切割作业。含焊接工,切割工; (三)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含起重机械(含电梯)司机,司索工,信号指挥工,安装与维修工; (四)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含在企业内及码头、货场等生产作业区域和施工现场行驶的各类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 (五)登高架设作业。含2米以上登高架设、拆除、维修工,高层建(构)筑物表面清洗工; (六)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含承压锅炉的操作工,锅炉水质化验工; (七)压力容器作业。含压力容器罐装工、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认定分类与项目 序 号 种 类 作业项目 项目代号 1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 A 2 锅炉作业 工业锅炉司炉 G1 电站锅炉司炉(注1) G2 锅炉水处理 G3 3 压力容器作业 快开门式压力容器操作 R1 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 R2 氧舱维护保养 R3 4 气瓶作业 气瓶充装 P 5 电梯作业 电梯修理(注2) T 6 起重机作业 起重机指挥 Q1 起重机司机(注3) Q2 7 客运索道作业 客运索道修理 S1 客运索道司机 S2 8 大型游乐设施作业 大型游乐设施修理 Y1 大型游乐设施操作 Y2 9
特种作业安全监护人员培训(51页)
安全文明施工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建质[2008]75号,含2个附件。关于印发《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的通知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江苏省、山东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现将《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实际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〇〇八年四月十八日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等法规规章,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建筑施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工作,提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水平,防止和减少伤亡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法》、《行政许可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及其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规定。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对有关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特种作业的范围由特种作业目录规定。 本规定所称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从业人员。 第四条 特种作业人员应
建筑政策 特种作业管理规定
市政工程项目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