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1 镇域镇村体系规划应依据县(市)域城镇体系规划中确定的中心镇、一般镇的性质、职能和发展规模进行制定。 3.1.2 镇域镇村体系规划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 调查镇区和村庄的现状,分析其资源和环境等发展条件,预测一、二、三产业的发展前景以及劳力和人口的流向趋势; 2 落实镇区规划人口规模,划定镇区用地规划发展的控制范围; 3 根据产业发展和生活提高的要求,确定中心村和基层村,结合村民意愿,提出村庄的建设调整设想; 4 确定镇域内主要道路交通,公用工程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以及生态环境、历史文化保护、防灾减灾防疫系统。 3.1.3 镇区和村庄的规划规模应按人口数量划分为特大、大、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城乡规划
水利行业标准(SL)
高标准农田划分表(word)
水利常用表格
作业指导书
水利技术交底
项目标准化计量2023模块一 资料收集与校核模块二 计量重点与计划模块三 计量工具与方法模块四 对量流程与方式
资源合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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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关于开展<零碳建筑技术标准>编制工作的函》(建司局函标〔2021〕38号),我部组织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节能协会等单位起草了国家标准《零碳建筑技术标准(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箱:zhangshicong01@126.com。 2.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30号;邮政编码:100013。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18日。 附件:零碳建筑技术标准(征求意见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23年7月19
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