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交底
第一章 建筑分类和耐火等级1.1 建筑高度1.1.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以下简称《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附录A“建筑高度和建筑层数的计算方法”中,“室内高度”应按建筑层高计算:“室内顶板面高出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不大于1.5m的地下或半地下室”“设置在建筑底部且室内高度不大于 2.2m 的自行车库、储藏室、敞开空间”可累计不计入层数,对于住宅建筑还可累计不计入建筑高度。1.1.2 无楼梯到达且与其他建筑功能空间采取无洞口的墙体和楼板(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50h的楼板)完全分隔的内部无可燃物的建筑屋顶的闷顶层可不计入高度
消防工程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2020年4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1号发布,根据2023年8月2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8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保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特殊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以及其他建设工程的消防验收备案(以下简称备案)、抽查,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特殊建
文件公告
北京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作业和活动通航安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2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作业和活动通航安全管理规定》已于2021年8月25日经第22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部长 李小鹏2021年9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作业和活动通航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维护水上交通秩序,保障船舶航行、停泊和作业安全,保护水域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水域从事水上水下作业和活动
文件公告 法律法规
水库为中型Ⅲ等工程,水库总库容1440万m3,正常蓄水位1734.00m,相应库容1190万m3,兴利库容1040万m3;死水位1701.50m,死库容150万m3,截流堤设计高程为1690.5m,截流堤过水库容20万m3,,防洪库容95.0万m3,拦洪库容155万m3,调洪库容250万m3。
水利施工方案
桥梁施工方案
本方案适用于****1#、2#楼工程主体四层至屋面阶段的悬挑式脚手架搭设
混凝土工程 安全文明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