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劳社工发[2006]138号-建筑业农民工工伤保险关于做好北京市建筑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京劳社工发[2006]138号各区县劳动保障局、建委,各建设单位,各建筑集团(总公司)、建筑施工企业、劳务企业,各有关单位:为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6〕5号)文件精神,全面贯彻《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2003〕375号),切实做好建筑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工作,按照《北京市外地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暂行办法》(京劳社办发〔2004〕101号)等有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北京市建筑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工作通知如下:一、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的所有建筑企业,
文件公告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勘察设计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勘察设计 公用设备工程师 建筑环境与节能
城镇建设工程行业标准(CJJ) 市政公用 城镇道路交通 城市轨道交通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建筑施工 建筑设备 施工技术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矿山冶金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建筑施工
8.1.6 当洞室相向开挖接近贯通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两开挖面距离小于30m时,爆破作业严禁同时起爆; 2 在两开挖面距离小于15m时,应单向开挖,并制订贯通面的相应安全措施。 9.2.4 运输作业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洞内宜铺设临时路面,路面的平整度、纵坡、平坡和宽度等指标应满足装渣车辆运行要求,道路最大纵坡应根据运输车辆性能和工作条件确定,坡度一般不宜大于10%。 2 车辆装载的高度不宜超过车厢顶面0.5m。 3 在洞口、平交道口、狭窄的施工场地,必须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车辆严禁超车,倒车与转向应有人指挥。 4 单车道净宽不得小于车宽加2m,并应隔适当距离设置错车道,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建筑施工 地基基础规范 施工与质量验收
5.3.1 生产厂房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勘察设计 建筑师 建筑设计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勘察设计 建筑环境与节能
北京
水运工程行业标准(JTS) 水运工程
市政公用 浙江省
电力行业标准(DL) 水利电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