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勘察设计
4.1.3 平房仓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应为丙类,其占地面积及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应符合表4.1.3的规定。平房仓防火分区之间应采用防火墙分隔,防火墙的耐火极限不得低于4.00h。 4.1.8 粮食平房仓内墙墙面及地面的装修材料,应无毒无味,对粮食无污染。 4.2.4 墙体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采取措施隔绝地下潮气,墙体水平防潮层不得采用沥青或卷材等柔性材料。 2 散装仓外墙堆粮线以下部分应在内侧设置垂直防潮层;内墙面应平整,并具有吸湿性。 3 用于储存成品粮的平房仓,其室内地面、墙面宜采用不易起灰易清洁的材料。 4 外墙面粉刷层宜采取防龟裂措施,外墙四周宜做勒脚。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勘察设计 建筑师 建筑设计
4.1.1 粮食钢板筒仓的结构设计,应计算以下荷载: 1 永久荷载:结构自重、固定设备重、仓内吊挂电缆自重等; 2 可变荷载:仓顶及仓上建筑活荷载、雪荷载、风荷载等; 3 储粮荷载:储粮对筒仓的作用,储粮对仓内吊挂电缆的作用等; 4 地震作用。 4.2.3 在深仓卸粮过程中,储粮作用于筒仓仓壁的动态压力标准值,应以其静态压力标准值乘以动态压力修正系数。深仓储粮动态压力修正系数应按表4.2.3取值。 5.1.2 粮食钢板筒仓结构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进行设计时,计算内容应包括: 1 所有结构构件及连接的强度、稳定性计算; 2 筒仓整体抗倾覆计算; 3 筒仓与基础的锚固计算。 5.
3.1.3 地震基本烈度为6度及以上地区的城市桥梁,必须进行抗震设计。 3.1.4 各类城市桥梁的抗震措施,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甲类桥梁抗震措施,当地震基本烈度为6~8度时,应符合本地区地震基本烈度提高一度的要求;当为9度时,应符合比9度更高的要求。 2 乙类和丙类桥梁抗震措施,一般情况下,当地震基本烈度为6~8度时,应符合本地区地震基本烈度提高一度的要求;当为9度时,应符合比9度更高的要求。 3 丁类桥梁抗震措施均应符合本地区地震基本烈度的要求。 4.2.1 存在饱和砂土或饱和粉土(不含黄土)的地基,除6度设防外,应进行液化判别;存在液化土层的地基,应根据桥梁的抗震设防类别、地基
城镇建设工程行业标准(CJJ) 道路桥梁 市政公用 结构工程师 城镇道路交通 城乡综合与工程防灾
6.2.5 水泥混凝土的强度应以28d龄期的弯拉强度控制。水泥混凝土弯拉强度标准值不得低于表6.2.5的规定。
城镇建设工程行业标准(CJJ) 道路桥梁 市政公用 城镇道路交通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勘察设计 建筑师 公用设备工程师 建筑设备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矿山冶金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勘察设计 检测鉴定与维修加固
6.2.1 配电变压器应选用节能型变压器。 6.3.1 在提高自然功率因数的基础上,应在负荷侧装设集中或就地无功补偿装置,企业计费侧最大负荷时的功率因数不应低于0.90。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勘察设计 建筑环境与节能
8.4.4 数据中心内所有设备的金属外壳、各类金属管道、金属线槽、建筑物金属结构必须进行等电位联结并接地。 13.2.1 数据中心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13.2.4 当数据中心与其他功能用房在同一个建筑内时,数据中心与建筑内其他功能用房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h的防火隔墙和1.5h的楼板隔开,隔墙上开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 13.3.1 采用管网式气体灭火系统或细水雾灭火系统的主机房,应同时设置两组独立的火灾探测器,火灾报警系统应与灭火系统和视频监控系统联动。 13.4.1 设置气体灭火系统的主机房,应配置专用空气呼吸器或氧气呼吸器。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勘察设计 建筑师 建筑设计 信息技术应用
5.1.8 存储型危险品物流建筑内不得设危险品拆包、换装作业区。 6.1.5 安全等级为一级、二级的物流建筑用地不应选址在下列地段及地区: 1 发震断裂带和抗震设防烈度为9度及高于9度的地区; 2 有泥石流、滑坡、流沙、溶洞等直接危害的地段; 3 具有开采价值的矿藏区以及采矿沉陷(错动)区界内; 4 易受洪水淹没或防洪工程量很大的地段。 9.8.26 除害熏蒸处理房应设置接触感染物品人员和工具的洗消间。 11.3.3 物流建筑的冷风机水盘排水、蒸发式冷凝器排水、储存食品或饮料的冷藏库的地面排水,应采取间接排水方式,不得与污废水管道系统直接连接。冲(融)霜排水管道出水口应设置水封或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勘察设计 市政公用 建筑师 建筑设计 城镇道路交通 城乡综合与工程防灾
11.4.1 装饰石材工厂的节水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装饰石材工厂的生产用水必须循环利用; 2 生产用水的重复利用率不应低于85%; 3 污水经处理后宜作为中水回用; 4 厂区内宜设置雨水收集回用设施; 5 雨水和中水等水源可用于景观、绿化浇洒、汽车冲洗、路面冲洗、冲厕、消防等非与人身接触的生活用水; 6 景观用水的水源不得采用市政自来水和地下水; 7 建筑给水排水系统中采用的卫生洁具、水嘴、淋浴器等设施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节水型产品通用技术条件》GB/T 18870和《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CJ 164的有关规定; 8 生活给水系统应充分利用市政供水管网的水压直接供水; 9
9.2.2 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及以上地区的新建风力发电工程,必须进行抗震设计。
作业指导书
目录前 言 1引 言 21 范围 3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3 术语和定义 34 绿地类型 95 道路绿地设计与植物应用 106 公园绿地绿化设计与植物应用 237 广场绿地设计及植物应用 298 附属绿地设计及植物应用 299 防护绿地设计及植物应用 3310 绿道和碧道绿化设计及植物应用 3711 绿化工程要求 38附录 A 相关定义图解 48附录 B 各绿地类型植物推荐名录 63附录 C 苗木质量标准 81附录 D 中山市乡土适生植物名录 184 前言本导则按照 GB/T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本导则由中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提出并归口
园林景观工程 文件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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