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了关于印发《青海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的通知,本办法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西宁市城乡建设局,海东市、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经济开发区建设部门,各建设单位,各建筑业企业:为进一步规范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促进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阶段工作深度融合,提升工程建设质量和效益,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我厅制定了《青海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经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第10次厅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3年11月6
建筑业新闻
长春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办法 (2023年12月25日市政府令第94号公布,自2024年2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了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有关活动以及实施对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应当以人为本,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第四条 鼓励在建设工程中采用先进施工安全技术,创建施
1总则1.0.1 为了统一光伏发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的原则、内容、深度和技术要求,特制定本办法。1.0.2 本办法适用于新建或扩建,装机容量 1000kW 及以上,与公共电网连接的光伏电站工程(以下统称光伏发电工程)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其他光伏发电工程可参照使用。1.0.3可行性研究报告应按本办法第 3 章至第17 章进行编制,将“综合说明”列为第 1章,依次编排。1.0.4光伏发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除应符合本办法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2编制依据和任务2.1编制依据光伏发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应依据国家、太阳能发电行业的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等进行编制。2.2
电力工程 文件公告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的决定(2023年8月2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8号公布 自2023年10月30日起施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决定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1号)作如下修改:一、将第十七条修改为:“特殊建设工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单位除提交本规定第十六条所列材料外,还应当同时提交特殊消防设计技术资料:“(一)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没有规定的;“(二)消防设计文件拟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不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规定的; “(三)因保护利用历史建筑、历史文化街区需要,确
继重庆之后,福建成为全国第二个明确发文提出要开展建筑企业自有工人试点的省市。5月15日,福建省住建厅发布了《福建省培育新时代建筑企业自有工人试点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拟在设区市、建筑之乡和龙头企业开展试点。01工作目标利用两年的时间在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试点工作,深化建筑业劳务用工组织模式改革,加快培育施工企业自有建筑产业工人队伍。力争实现试点项目的施工现场自有工人比例在试点第一年、第二年分别达到的10%、25%,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自有工人比例分别达到的50%、80%以上。02试点工作分三个阶段实施:(一)准备阶段(2024年7月~2024年8月)1.确定试点企业(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2005年2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37号发布,根据2016年9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2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等11个部门规章的决定》修正)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的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建筑市场秩序,提高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与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以下简称注册工程师)的注册、执业、继续教育和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注册工
文件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