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扩建工程货运吞吐量:件杂货381万t/年;码头泊位数为1000t级泊位4个,设计代表船型为1000t级船舶,兼顾2000t级船舶。码头工程由前沿工作平台、连接板和后方陆域等部分组成。码头的水工建筑物主要有码头前方工作平台的钢筋砼桩基及其上部框架、连接前沿工作平台和陆域之间的连接板、码头陆域堆场前沿挡土墙及其后回填、护坡等。码头前沿平台为钢筋混凝土现浇直立式框架整体结构。上部结构由现浇面板、横梁、纵梁、轨道梁、立柱和联系梁等组成。基础采用钢筋砼灌注型嵌岩桩,桩端置于中风化岩层,并设承台和地梁。码头前沿平台与后方陆域之间设连接板连接,连接板采用钢筋混凝土现浇。本工程面积约5.26万平方米,后方陆
水利水电施组
电力行业标准(DL)
产品建材国家标准(GB)
能源行业标准(NB)
(2009年3月27日四川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9年11月28日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四川省城市排水管理条例〉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城镇排水行为,保障排水设施安全正常运行,防治水污染和城镇内涝灾害,治理和保护水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四川省行政区域内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的规划、建设、管理和城镇排水设施的使用、运营、维护及其相关的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城镇污水应当集中处理。 县级以上地方
路桥市政政策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