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文明施工
一 装配式建筑简介二 装配式建筑安装及安全技术三 总结
作业指导书
边坡支护工程中使用天然和人造纤维吊索、吊带时,应符合下列要求:(1)使用中受力时,严禁超过材料使用说明书规定的允许拉力。(2)纤维吊索、吊带应由有资质的企业生产,具有合格证。(3)用纤维吊索捆绑钢性物体时,应用柔性物衬垫。(4)各类纤维吊索、吊带应与使用环境相适应,禁止与使用说明书中所规定的不可接触的物质相接触,防止受环境腐蚀。天然纤维不得接触酸、碱等腐蚀介质;人造纤维不得接触有机溶剂,聚酰胺纤维不得接触酸性溶液或气体,聚酯纤维不得接触碱性溶液。(5)纤维吊索、吊带不得在地面拖拽摩擦,其表面不得沾污泥砂等锐利颗粒杂物。(6)使用中,纤维吊索软索眼两绳间夹角不得超过30°,吊带软索眼连接处夹角不
岩土技术交底
岩土工程安全 岩土检测监测
1总则1.0.1 为了统一光伏发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的原则、内容、深度和技术要求,特制定本办法。1.0.2 本办法适用于新建或扩建,装机容量 1000kW 及以上,与公共电网连接的光伏电站工程(以下统称光伏发电工程)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其他光伏发电工程可参照使用。1.0.3可行性研究报告应按本办法第 3 章至第17 章进行编制,将“综合说明”列为第 1章,依次编排。1.0.4光伏发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除应符合本办法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2编制依据和任务2.1编制依据光伏发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应依据国家、太阳能发电行业的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等进行编制。2.2
电力工程 文件公告
(2003年11月12日国务院第28次常务会议通过2003年11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3号公布自2004年2月1日起施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有关活动及实施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必须遵守本条例。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第三条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第四条 建设单
建筑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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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运工程行业标准(JTS) 水运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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