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公告 铁路工程
作业指导书
3.2.1 建筑结构设计时,应根据结构破坏可能产生的后果,即危及人的生命、造成经济损失、对社会或环境产生影响等的严重性,采用不同的安全等级。建筑结构安全等级的划分应符合表3.2.1的规定。 3.3.2 建筑结构设计时,应规定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勘察设计 建筑师 结构工程师 建筑设计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勘察设计 建筑施工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勘察设计 结构工程师 结构设计
建筑工业产品行业标准(JG)
水运工程行业标准(JTS) 水运工程
建筑施工 浙江省
福建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