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勘察设计 市政公用 城镇道路交通 城镇给水排水
建材行业标准(JC) 材料及应用
水利工程图纸
工程施工表格
作业指导书
城镇建设产品行业标准(CJ)
产品建材国家标准(GB)
电力行业标准(DL)
《四川省城市排水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由四川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于2009年3月27日通过,自2009年6月1日起施行。《条例》实施以来,对规范我省城镇排水行为,增强污水收集处理能力,推动我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持续取得成效作出了积极的贡献。随着依法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深化,机构改革的进一步深入,2018年7月26日四川省启动涉及生态文明建设和环保地方性法规专项清理工作,将《条例》修正工作纳入四川省人大常委会2019年立法计划。同时,随着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逐步深入,《条例》部分条文难以满足当前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需要,《条例》部分条款内容与上位法不一
建筑政策
20.4.2 1级~4级渠(沟)道和渠道设计水深大于1.5m的5级渠道跌水、倒虹吸、渡槽、隧洞等主要建筑物进、出口及穿越人口聚居区应设置安全警示牌、防护栏杆等防护设施。 20.4.3 设置踏步或人行道的渡槽、水闸等建筑物应设防护栏杆,建筑物进人孔、闸孔、检修井等位置应设安全井盖。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市政公用 城镇道路交通 城镇给水排水 城乡综合与工程防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