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某项目在基坑施工的过程中,导致毗邻的派出所办公楼及某小区10栋房屋出现地基下沉、开裂等受损情况,同时,造成周边8户住户房屋部分受损,造成经济损失约4000万元。这个案件在2018年经过了司法程序一审和二审判决,根据专家组的《专家咨询意见》,专家组认为参建的本案六被告对造成白马东区10栋房屋受损均有过错。不知道是幸运还是不幸。建设单位因为未审先建等原因承担了主要责任。另外基坑设计单位提供的两套图纸让图审单位躲过一劫。最终判决勘察、图审、监测单位不承担责任,但基坑设计单位承担5%责任被判赔偿约170万,另外施工单位承担25%责任,建设单位承担60%责任,监理单位承担10%责任。但这个案件中各方
建筑业新闻
工程造价
10月10日晚间,永辉超市突然发布公告,公司先前向大连御锦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御锦)出售了持有的万达商管股份,并约定了八期分期付款。然而,购买方大连御锦未按约定在2024年9月30日前支付第四期股权转让款3亿元,已构成违约。永辉超市已向大连御锦及担保方王健林、孙喜双、大连一方集团发出加速到期通知函,要求立即支付款项,并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同时,公司将向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以追究其法律责任。此次股权转让协议存在无法及时履约的风险,公司将根据规定及时披露进展情况,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2023年12月,大连御锦拟向永辉超市现金购买其持有的大连万达商业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3.8
4月17日,浙江省住建厅发布关于印发《浙江省装配式建筑施工质量安全监督要点》的通知(浙建管发〔2024〕71号)。本监督主要内容包括:1.总则;2.术语;3.质量安全行为监督;4.装配式建筑工程质量监督;5.装配式建筑工程安全监督;6.装配式建筑绿色施工与职业健康;7.装配式建筑信息化管理。本监督要点适用于浙江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装配式建筑工程相关质量安全监督工作。主要针对上部主体结构采用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和装配式钢结构两种常见结构的建筑工程。各级监督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监督要点中的若干项进行监督抽查、抽测。文件明确了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的质量安全行为规定以及抽查
现场质量责任制一、项目经理的质量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部门、总公司、分公司的有关质量,管理制度,按总公司“双优样板”的滞留要求开展项目部的质量工作面对本项目工程的是个质量负责。2.根据是个合同要求,向项目部治疗了管理人员做好啊合同交底,根据工程性质特点,认真负责的进行质量策划工作,组织并督促项目部个岗位人员做好施工准备工作。3.组织制定项目部《质量计划》或《施工组织设计》和项目质量责任制,并督促实施,对项目《质量计划》或《施工组织设计》的修改进行审批确认。4.支持和督促项目部各类人员认真履行各岗位的质量职责,把好质量关,认真组织好项目工程的“三检”工作,安总公司“双优样板”的质量要求加强项目
项目管理
工程质量终身责任信息表工程名称工程地点施工许可证号建筑面积(投资规模)平方米(万元)结构类型建筑层数开工日期竣工日期质量责任主体及项目负责人单 位单位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执业资格证号履职时间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备 注填报人:(签名) 建设单位:(签章)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01建设单位对工程质量安全承担相应终身责任第三条 (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建设单位是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应当定期开展抽查检查,建立质量安全保证体系“一张网”。第十二条 (质量缺陷保修)建设单位是工程项目质量缺陷保修处理的第一责任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保修义务。第四条 (质量终身责任制)建设单位应当牵头落实质量终身责任制,按照规定签署《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见附件1)《建设单位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见附件2)。建设单位依法对设计使用年限内的工程质量安全承担相应终身责任,对发生的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承担相应责任。建设单位应当建立工程项目各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信息档案,实现质
近日,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政府发布了《香洲凤山香洲区前山河流域综合整治项目“7·23”一般起重伤害事故调查报告》。2023年7月23日,在香洲区凤山街道G105 国道辅道(南 往北方向)交沥东路交叉路口,香洲区前山河流域综合整治(珠海市城区污水治理综合整治提升工程)项目(二期)第二批一标工地上发生一起一般起重伤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事故现场 W75 工作井内状况事故现场 W75 工作井外状况 W75 工作井剖面图直接原因事故的直接原因为:瀚林公司顶管班组工人黄某贵、李某民、 陆日东、张某伟安全意识淡薄,在开展W75 工作井吊运废弃井管 时,李某民、陆日东、张某伟在起
电化学储能电站作业现场主要危险源和安全风险清单(8页)
电力工程
缺陷责任期和修复期服务计划与保证措施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是指在工程项目完工后一定时间内,承包商对于可能出现的缺陷负责。在这一期间,承包商有责任修复任何由于设计、施工或其他因素导致的缺陷。缺陷责任期通常在合同条款中明确规定。确定缺陷责任期确定缺陷责任期的长度应考虑项目的性质和规模。一般来说,较大规模和复杂的项目可能需要较长的缺陷责任期。此外,当地的法律法规对于缺陷责任期的要求也需要遵守。缺陷修复项目缺陷的修复是承包商的责任。一旦发现缺陷,项目业主应及时通知承包商并提供详细描述。承包商应在合理时间内修复缺陷,并确保修复工作符合相关质量标准。修复期服务计划与保证措施修复期服务计划旨在确保项目的正常运
其他资料 房地产
缺陷责任与保修实施要点1.1 工程保修的原则在工程移交发包人后,因承包人原因产生的质量缺陷,承包人应承担质量缺陷责任和保修义务。缺陷责任期届满,承包人仍应按合同约定的工程各部位保修年限承担保修义务。1.2 缺陷责任期1.2.1 缺陷责任期自实际竣工日期起计算,合同当事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但该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的,该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合同约定期限进行竣工验收的,缺陷责任期自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之日起开始计算;发包人未经竣工验收擅自使用工程的,缺陷责任期自工程
项目管理 房地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