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4日,国资委发布《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第五条 中央企业依据国务院国资委核定的主营业务和安全生产的风险程度分为三类:其中,第一类:主业从事煤炭及非煤矿山开采、建筑施工、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运使用、交通运输、冶金、机械、电力、建材、仓储等企业。第十一条 中央企业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应当以注册安全工程师为主体。第二十条 中央企业不得违反程序擅自压缩工期、改变技术方案和工艺流程。第二十二条 未经教育培训并考试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不具备相应资格的人员不得从事特种作业。第二十三条&nb
建筑业新闻
关于印发《江苏省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的通知苏建法[2004]90号 南京市建委、各市建设局、市政公用局、房管局,南京、泰州市建工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结合我省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实际,我厅制定了《江苏省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并经2004年3月8日厅第九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江苏省建设厅二ΟΟ四年三月十九日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的安全监督管
文件公告
一 安全堪”忧“二 ”忧“从何来三 何以解”忧“
资源合集
产品建材国家标准(GB)
4.2.1 城市轨道交通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工程应与新建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整体项目同步规划、建设、检验和验收。已投入运营的城市轨道交通安防设施应在城市轨道交通系统改、扩建时按本规范要求进行改、扩建。 4.2.3 城市轨道交通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各子系统应集合成为一个整体,并应由独立的安防集成平台统一进行管理。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市政公用 城镇道路交通 城市轨道交通
施工安全与环境卫生 广西省
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 289 号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行为,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护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及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企业负责、从业人员参与、行业监管、政府监察”的机制。第四条 建设、招标
建筑政策
交底内容:1、施工现场的生产生活用房、变配电房、临时油库等均应设在干燥地基上,并设置排水沟,必须符合防火、防洪、防风、防爆、防震的要求。2、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和需要,设置醒目的各类安全警示标志标牌,并不得擅自拆除。3、施工现场内的沟、坑、水塘等边缘应设安全护栏或挂设三角彩条旗示警,场地陕小,行人和运输繁忙的路段应设专人指挥交通,夜间应设置红色灯示警。4、临时工棚应按防火要求,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一般情况下不小于7m,临时厨房与其他房屋的距离最低不小于15m。
公路道路工程施工技术交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