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水与临水高空安全作业规程 一、凡从事临水作业的职工,由人事部门和安全技术部门,每年进行一次水上作业安全知识教育。否则,追究部门领导人的责任。 二、进行递缆解缆、挪船梛驳、移泊、退划以及从事舷外作业时,都必须穿救生衣。凡操作时不穿救生衣的,应及时制止,对操作时不穿救生衣不加制止的,要追究在场负责人员的责任。 三、从事临水高空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由高空作业转换为临水作业时,必须在穿好救生衣后再操作。进行临水高空作业下达作业任务的部门,应编制安全技术组织措施计划,经安全部门审查和分管领导批准后,落实到人。没有安全技术组织措施计划,从事操作的人员有权拒绝作业;如强令职工操作,要追究单位负责
水利培训讲义 水利工程安全
临水与临水高空安全作业规程一、安全意识和责任1. 所有工作人员应确保安全意识高度增强,认识到临水与临水高空作业的危险性。2. 临水与临水高空作业人员应时刻保持高度的警觉,并树立安全意识第一的原则。3. 每个作业人员都有责任提醒他人遵守相关作业规程,共同维护安全环境。二、工作前准备1. 在进行临水和临水高空作业之前,必须进行充分的准备工作,包括检查相关设备的完好性,安全绳索和安全带的状态,以及确认所进行作业区域的安全状况。2. 需要明确任务目标和作业过程中的安全措施,并向所有参与人员进行相应的培训。三、作业规范1. 在进行临水和临水高空作业时,所有人员必须佩戴适当的安全帽、安全绳索和安全带。2.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规定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建立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改善建筑施工企业作业条件,减少施工伤亡事故发生,切实保障建筑施工人员人身安全,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有关活动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以下简称安全生产费用)是指建筑施工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建筑施工安全标准,购置施工安全防护用具、落实安全施工措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等所需的费
文件公告
电力行业标准(DL) DL409-1991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
化工行业标准(HG)
某供电公司电力安全施工作业票实施细则1.作业申请:作业人员在进行施工作业前,必须填写《电力安全施工作业票》,并提交给监护人或主管领导进行审核和批准。2.作业通知:监护人或主管领导审核通过后,应当将作业票及相关说明通知作业人员,并确保作业人员对作业内容和安全要求有所了解。3.作业前准备:作业人员在开始作业前,应当按照作业票的要求进行准备工作,包括检查施工设备和工具的完好程度,确保施工场所的安全环境等。......
电力工程
产品建材国家标准(GB) 水利电力 电气工程师
产品建材国家标准(GB) 施工安全与环境卫生
产品建材国家标准(GB)
能源行业标准(NB)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为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我部组织编制了《建筑施工企业、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于2023年12月20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箱:aqc@mohurd.gov.cn,请提供签字盖章扫描件和同版本可编辑文档。 2.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施工安全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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