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行业标准(JGJ) 建筑施工 建造师 监理工程师 施工与质量验收
目次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23 术语和定义 44 总体原则 64.1 规范性 64.2 系统性 64.3 一体性 64.4 清晰性 64.5 安全性 74.6 开放性 75 基本要求 85.1 人防工程标识的要素 85.2 人防工程标识的信息元素 85.3 人防工程标识的基本要求 96 标识设置 126.1 导向标识 126.2 位置标识 216.3 功能标识 306.4 管理标识 316.5 平战转换标识 436.6 设备及管线标识 456.7 宣传标识 476.8 智能标识 47附录 49附录一(资料性附录) 室外
人防工程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道路桥梁工程检测方案 总则1、 为加强城镇道路施工技术管理,规范施工要求,统一施工质量检验及验收标准,提高工程质量,制定本方案。2、 本规范适用于城镇公路、停车场等工程和大、中型维修工程的施工和质量检验。。3、 原材料、半成品或成品的质量标准,凡本规范有规定者,应按照执行;无规定者,应按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执行。4、 施工中应严格按照本方案执行,未涉及的内容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及设计文件执行。 第一章 路基工程第一节 路基填料一、路基填料的要求 1. 填方前应将地面积水、积雪(冰)和冻土层、生活垃圾等清除干净。
桥梁测量检测
城镇建设工程行业标准(CJJ) 市政公用 城镇道路交通
5.1.3 自流井严禁采用地下或半地下井泵房。 5.1.6 当地热井水温超过45℃时,地下或半地下式井泵房必须设置直通室外的安全通道。 9.2.5 严禁采用在地热流体中添加防腐剂的防腐处理方法。 9.3.3 回灌系统严禁使用化学法阻垢。
城镇建设工程行业标准(CJJ) 市政公用 城镇道路交通 城镇供热
3.0.4 逆作法施工中的主体结构应满足建筑结构的承载力、变形和耐久性的控制要求。 3.0.9 逆作法建筑工程应进行信息化施工,并应对基坑支护体系、地下结构和周边环境进行全过程监测。 7.1.4 临时竖向支承柱的拆除应在后期竖向结构施工完成并达到竖向荷载转换条件后进行,并应按自上而下的顺序拆除,拆除时应监测相应区域结构变形,并应预先制定应急预案。 8.1.5 上下同步逆作法施工时,应对上下同步逆作区域内的竖向支承桩柱、托换结构进行变形监测。
建筑工程行业标准(JGJ) 建筑施工 建造师 建筑设备 施工技术
建筑工程行业标准(JGJ) 勘察设计 建筑施工 建造师 建筑环境与节能 装饰装修
建筑工程行业标准(JGJ) 勘察设计 建筑施工 公用设备工程师 建筑设备
3.0.10 矿山工程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与使用,并应建立安全机构和卫生保健系统。 5.2.1 水泥原料矿山开采境界的圈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开采境界应保证已探明的资源量得到充分的利用。 2 平均剥采比不宜超过项目经济合理剥采比。 3 圈定的矿产储量应满足矿山服务年限的要求。 4 开采范围与国家铁路、公路、工厂、居民区及主要建筑物之间的距离,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爆破安全规程》GB 6722的有关规定。 5 采矿场必须具有安全稳定的最终边坡。 6 开采境界应能保证矿床得到综合开发利用。 7 采用分期开采的矿山,宜保证第一期位于勘探程度高、开采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勘察设计
4.1.1 电力线缆和信号线缆严禁在同一线管内敷设。 8.2.5 扬声器系统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扬声器系统安装应与设计一致,可选用集中式、分散式或集中分散相结合的安装方式,并应满足全场覆盖及声场均匀度要求; 2 扬声器系统固定应安全可靠,安装高度和安装角度应符合声场设计的要求; 3 扬声器系统利用建筑结构安装支架或吊杆等附件时,应检查建筑结构的承重能力; 4 扬声器系统暗装时,暗装空间尺寸应足够大(并作吸声处理),保证扬声器在其内能进行辐射角调整;扬声器面罩透声性应符合要求,如面罩用格栅结构时,其材料尺寸(宽度和深度)不宜大于20mm; 5 扬声器系统吸顶安装时,扬声器布置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建筑施工 主体结构 建筑设备 施工技术 施工与质量验收
3.1.8 废水收集、处理构筑物应防腐、防渗、防漏;当废水收集构筑物直接埋地时,应采取监测废水收集构筑物渗漏状况的措施。 3.1.10 废水处理构筑物应采取防护栏杆、防滑梯等安全措施,高架处理构筑物应设置避雷设施。 3.1.12 废水处理站严禁与食堂、宿舍等生活配套设施合建。 3.6.2 液态危险化学品的储存、配置区域应采取溢出保护措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储罐或罐组应设置保护堤,保护堤内的有效容积应大于最大罐的容积; 2 保护堤的最小高度不得小于500mm。 3 液态危险化学品的储存、配置区域设有消防设施时,保护堤内的有效容积还应包括该区域一次消防的用水量。 3.6.3 化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勘察设计 建筑环境与节能
4.2.3 地下开采矿山工程的防火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有自燃倾向的高硫等矿床,应对采矿方法、通风系统进行专项的评估、论证,并应采取有效的技术措施; 2 采用燃油为动力的凿岩、装载、运输机械(含油压装置)等移动设备,应配备车载式灭火装置;工作现场应有良好通风和减少环境中粉尘的技术措施; 3 不得采用未经有效防火处理的竹、木等燃烧体作为矿井的支护结构; 4 井下各种油品应单独存放于安全地点;储存动力油的硐室应有独立的回风道,当条件不具备时,也可设置于回风巷道的安全区域;储油硐室与通道相连接处应设置甲级防火门; 5 进风巷道(井筒)、扇风机房,井口建筑物,井下电机室、变配电所、设备间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勘察设计 消防工程师 建筑设备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设备安装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石油化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