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8 架空线路与其他设施接近或交越时,间隔距离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杆路与其他设施的最小水平净距,应符合的规定。 2 架空光(电)缆在各种情况下架设的高度,不应小于的规定。 3 架空光(电)缆交越其他电气设施的最小垂直净距,不应小于的规定。 7.4.12 架空电缆线路与其他设施接近或交越时,其间隔距离应符合本规范第条的有关规定。 8.3.1 年平均雷暴日数大于20天的地区及有雷击历史的地段,光(电)缆线路应采取防雷措施。 8.3.5 在局(站)内或交接箱处线路终端时,光(电)缆内的金属构件必须做防雷接地。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勘察设计
5.1.1 暂存火工品应设置在抗爆间室、隔爆间或装甲防护内。 5.2.7 火工品试验室的内部距离不应小于的规定。 5.2.9 火工品试验室的外部距离不应小于的规定。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勘察设计 建筑施工 结构设计 主体结构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勘察设计 信息技术应用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市政公用 水利电力
水运工程行业标准(JTS) 水运工程
建筑施工 浙江省
福建省
铁路企业标准(Q/CR) 铁路工程
电力行业标准(DL)
河北
石油化工行业标准(SH)
水利行业标准(S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