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安全验收评价现场安全检查表(28页)
电力工程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建建[2000]211号第一条 为规范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的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保证工程质量,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凡从事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有关活动,应当遵守本规定。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见证取样和送检是指在建设单位或工程监理单位人员的见证下,由施工单位的现场试验人员对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在现场取样,并送至经过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资质认可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其计量认证的质量检测单位(以下简称“检测单位”)进行检测。第四条
建筑政策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输变电状态监测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的全过程管理,提高系统运行的可靠性和应用水平,发挥其对输变电设备的状态监测、状态评估告警和故障诊断分析等作用,依据国家、行业及公司相关标准、规范和制度,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输变电状态监测系统从架构上分为主站系统、网络通信系统及站端系统三个部分。其中站端系统包含输变电设备站端在线监测装置(简称“监测装置”)、综合监测单元、变电设备状态接入控制器(CAC)或输电线路状态监测代理(CMA)、相关通信设备及通道等。......
电力工程 文件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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