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
江苏省
河南省
广东省
湖北省
近日,浙江省住建厅、发改委、交通运输厅、水利厅联合发文,以下是我梳理出来的重点:①现阶段主要核查资质标准对应的注册建造师条件。②按周开展核查,于每周一生成动态核查结果。③不合格的企业限期整改。④企业整改期间不得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升级、增项,不得在我省参与相应资质的招投标活动,不能承揽新的工程;整改不通过的,由资质许可机关依法撤回相应资质。也就是说,企业想短期用证难了,必须长期保持符合资质标准的建造师数量。此举既保障了建造师的权益,又规范了用证市场。这就厉害了!通知原文:各市、县(市、区)建委(建设局)、发展改革委(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招标投标监管机构、各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
建筑业新闻
近日,某单位总结大会会议。宣读了集团公司2023年度表彰决定,对高级工程师、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注册安全工程师、中级会计师通过的同志进行了表彰。一级建造师,奖励50000注册安全工程师、中级会计师,奖励2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