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业指导书
5.2.4 当拉线穿越带电线路时,距带电部位距离不得小于200mm,且必须加装绝缘子或采取其他安全措施。当拉线绝缘子自然悬垂时,距地面不得小于2.5m。 5.3.3 不同金属、不同规格、不同绞向的导线严禁在档距内连接。 6.1.2 电缆直埋或在保护管中不得有接头。 6.2.3 直埋敷设的电缆穿越铁路、道路、道口等机动车通行的地段时应敷设在能满足承压强度的保护管中,应留有备用管道。 6.2.11 交流单芯电缆不得单独穿入钢管内。 7.1.1 城市道路照明电气设备的下列金属部分均应接零或接地保护: 1 变压器、配电柜(箱、屏)等的金属底座、外壳和金属门;
城镇建设工程行业标准(CJJ) 道路桥梁 市政公用 城镇道路交通
电力行业标准(DL)
陕西省
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标准(CECS)
土地管理行业标准(TD)
前言国内既有建筑量大面广、体系复杂,随着国家规范标准的不断更新迭代,不同时期 建造的既有建筑在结构性能和可靠指标方面存在着不同的特征。不同设计人员之间,针 对既有建筑结构加固改造设计的认知和理解存在着较大差异。随着时代的发展,既有建 筑加固与改造设计将成为未来工程设计的重要内容。本导则的编制,意在加强对既有建 筑结构加固改造设计工作的指导,提高设计人员对既有建筑加固改造设计的认知水平和 设计质量。编制组经过广泛的调查研究,查阅国家和地方相关规范标准,认真总结实践 经验,制定本导则。本导则共分七章和三个附录,主要内容有:1 总则;2 术语;3 基本规定;4 既有 建筑的检测、鉴定;5 加固改造设
建筑政策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铁路工程
4.1.7 对管道结构应根据环境条件和输送介质的性能,设置内、外防腐构造。用于给水工程输送饮用水的管道,其内防腐材料必须符合有关卫生标准的要求,确保对人体健康无害。 4.2.2 管道结构的强度计算应采用下列极限状态计算表达式: 式中——管道的重要性系数,应根据表(4.2.2)的规定采用; ——作用效应组合的设计值; ——管道结构的抗力强度设计值。 4.2.10 对埋设在地表水或地下水以下的管道,应根据设计条件计算管道结构的抗浮稳定。计算时各项作用均应取标准值,并应满足抗浮稳定性抗力系数不低于1.10。 4.2.11 对埋设在地下的柔性管道,应根据各项作用的不利组合,计算管壁截面的环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市政公用 城镇道路交通 城镇给水排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