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城乡规划 市政公用 城镇道路交通 城市轨道交通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勘察设计
城镇建设工程行业标准(CJJ) 道路桥梁 市政公用 城镇道路交通
北京
重庆市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市政公用 城镇道路交通
4.1.8 河底敷设的工程管线应选择在稳定河段,管线高程应按不妨碍河道的整治和管线安全的原则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在Ⅰ级~Ⅴ级航道下面敷设,其顶部高程应在远期规划航道底标高2.0m以下; 2 在Ⅵ级、Ⅶ级航道下面敷设,其顶部高程应在远期规划航道底标高1.0m以下; 3 在其他河道下面敷设,其顶部高程应在河道底设计高程0.5m以下。 5.0.6 架空金属管线与架空输电线、电气化铁路的馈电线交叉时,应采取接地保护措施。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城乡规划 市政公用 城镇道路交通 城镇燃气
城镇建设工程行业标准(CJJ) 城乡规划 工程勘察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城乡规划 市政公用 城镇道路交通 城镇给水排水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城乡规划
城镇建设工程行业标准(CJJ) 城乡规划 市政公用 城镇道路交通 城镇给水排水
广东省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市政公用
产品建材国家标准(GB)
能源行业标准(N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