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建设产品行业标准(CJ)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市政公用 建造师 城镇道路交通 城镇给水排水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勘察设计 建筑施工 建筑设计 城镇给水排水 建筑设备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勘察设计 建筑施工 公用设备工程师 建筑设备
5.3.6 卧式水泵与驱动设备连接的联轴器、皮带传动的皮带及皮带轮等,必须设置安全防护罩。 8.4.3 第二级还原出水六价铬不达标时,不得进入下一处理单元;不应将二级还原出水直接排入酸、碱废水系统。 8.8.4 焦化废水生化处理的核心设施,应配置不少于2个独立的平行系列。 8.8.6 焦化废水预处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废水预处理段应根据废水中的含油量确定除油设施的形式。 2 废水预处理段应设置事故调节设施及均和调节设施。 3 废水预处理的设计流量,应为进入废水处理系统的所有焦化废水量之和。 4 重力除油设施的水力停留时间不应少于3h,其结构形式应能满足除油、集油和排油的技术要求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勘察设计 建筑设备 建筑设计
2.4.4 消防水池与生产、生活水池合建时,应采取确保消防水量不作他用的措施。 3.2.2 井下排水、露天矿疏干水、矿坑排水及生活污水,应作为水资源用于生产、生活和农田灌溉。多余水量排放时,必须分别达到现行国家标准《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42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和当地环保主管部门规定的排放标准要求。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勘察设计 公用设备工程师 建筑设计 建筑设备
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标准(CECS) 市政公用 公用设备工程师 城镇道路交通 城镇给水排水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水利电力 建筑师 城镇给水排水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勘察设计 市政公用 城镇道路交通 城镇给水排水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标准(CECS) 沉井结构设计
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标准(CECS)
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标准(CECS) 勘察设计 公用设备工程师 建筑设备
3.1.10 工程所用主要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设备等产品,进入施工现场时必须进行进场验收。 进场验收时应检查每批产品的订购合同、质量合格证书、性能检验报告、使用说明书、进口产品的商检报告及证件等,并按国家有关标准规定进行复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混凝土、砂浆、防水涂料等现场配制的材料应经检测合格后使用。 3.1.16 工程施工质量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各分项工程应按照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分项工程完成后,应进行检验; 2 相关各分项工程之间,应进行交接检验;所有隐蔽分项工程应进行隐蔽验收;未经检验或验收不合格不得进行下道分项工程施工; 3 设备安装前应对有关的设备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建筑施工 市政公用 建造师 监理工程师 施工与质量验收 城镇道路交通 城镇给水排水
4.1.7 对管道结构应根据环境条件和输送介质的性能,设置内、外防腐构造。用于给水工程输送饮用水的管道,其内防腐材料必须符合有关卫生标准的要求,确保对人体健康无害。 4.2.2 管道结构的强度计算应采用下列极限状态计算表达式: 式中——管道的重要性系数,应根据表(4.2.2)的规定采用; ——作用效应组合的设计值; ——管道结构的抗力强度设计值。 4.2.10 对埋设在地表水或地下水以下的管道,应根据设计条件计算管道结构的抗浮稳定。计算时各项作用均应取标准值,并应满足抗浮稳定性抗力系数不低于1.10。 4.2.11 对埋设在地下的柔性管道,应根据各项作用的不利组合,计算管壁截面的环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市政公用 城镇道路交通 城镇给水排水
铁路工程行业标准(T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