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2 工程质量验收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1单位(子单位)工程应具备独立施工条件,并应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或能单独作为成本核算; 2分部(子分部)工程应按专业性质或建设部位等划分; 3分项工程应按主要工种、材料或施工工艺、设备类别等划分; 4分项工程可由一个或若干个检验批组成,检验批可根据施工及质量控制和专业验收需要进行划分。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建筑施工 市政公用 施工与质量验收 城镇道路交通 城镇给水排水
5.4.8 基坑周边、放坡平台的施工荷载应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控制。 6.1.4 池类构筑物施工完毕交付安装前,必须进行满水试验。承压构筑物满水试验合格后,尚应进行气密性试验。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市政公用 城镇道路交通 城镇给水排水
城镇建设工程行业标准(CJJ) 市政公用 城镇道路交通 城镇给水排水
3.3.6 污泥处理厂必须按相关标准的规定设置消防、防爆、抗震等设施。 4.1.11 污泥接收区、快速反应区、熟化区、储存区的地面周边及车行道必须进行防渗处理。 6.1.10 热干化系统必须设置烟气净化处理设施,并应达标排放。 6.3.3 当热交换介质为热油时,热油的闪点温度必须大于运行温度。 7.1.6 污泥焚烧必须设置烟气净化处理设施,且烟气处理后的排放值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18485的相关规定。
城镇建设产品行业标准(CJ)
天津
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标准(CECS)
市政公用 浙江省
产品建材国家标准(GB)
江苏省
2.2.13 各种设备维修前必须断电,并应在开关处悬挂维修和禁止合闸的标志牌,经检查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操作。 2.2.20 构筑物、建筑物的护栏及扶梯必须牢固可靠,设施护栏不得低于1.2m,在构筑物上必须悬挂警示牌,配备救生圈、安全绳等救生用品,并应定期检查和更换。 2.2.24 污泥消化处理区域及除臭设施防护范围内,严禁明火作业。 2.2.25 对可能含有有毒有害气体或可燃性气体的深井、管道、构筑物等设施、设备进行维护、维修操作前,必须在现场对有毒有害气体进行检测,不得在超标的环境下操作。所有参与操作的人员必须佩戴防护装置,直接操作者必须在可靠的监护下进行,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镇
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