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7 固定式公共厕所应设置洗手盆。 4.5.4 城市公共厕所的卫生设备安装时,严禁给水管道与排水管道直接连接;严禁采用再生水作为洗手盆的水源。 5.0.11 化粪池和贮粪池距离地下取水构筑物不得小于30m。 7.0.1 公共厕所无障碍设施应与公共厕所同步设计、同步建设。
城镇建设工程行业标准(CJJ) 勘察设计 建筑师 建筑设计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勘察设计 电气工程师
3.2.2 避难场所,设定防御标准所对应的地震影响不应低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相应的罕遇地震影响,且不应低于7度地震影响。 3.2.3 防风避难场所的设定防御标准所对应的风灾影响不应低于100年一遇的基本风压对应的风灾影响,防风避难场所设计应满足临灾时期和灾时避难使用的安全防护要求,龙卷风安全防护时间不应低于3h,台风安全防护时间不应低于24h。 3.2.4 位于防洪保护区的防洪避难场所的设定防御标准应高于当地防洪标准所确定的淹没水位,且避洪场地的应急避难区的地面标高应按该地区历史最大洪水水位确定,且安全超高不应低于0.5m。 5.2.4 避难场所的避难容量不应低于所在地区设定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勘察设计 市政公用 建筑设计 城镇道路交通 城乡综合与工程防灾
产品建材国家标准(GB)
北京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3.1.5 对安全等级为一级的烟囱,烟囱的重要性系数不应小于1.1。 3.2.6 烟囱爬梯应设置安全防护围栏。 3.2.12 烟囱筒身应设置防雷设施。 9.5.3 树脂的使用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在制造前,应进行树脂胶凝时间的试验。 2 树脂黏度可通过加入气相二氧化硅或苯乙烯调节,其加入量不得超过树脂重量的3%。 3 已加入促进剂和引发剂的树脂,应在树脂凝胶前用完。已发生凝胶的树脂不得使用。 4 促进剂与固化剂严禁同时加入树脂中。 14.1.1 对于下列影响航空器飞行安全的烟囱应设置航空障碍灯和标志: 1 在民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修建的烟囱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勘察设计 建筑师 建筑设计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勘察设计 建筑师 公用设备工程师 建筑设计
4.1.3 公园用地不应存在污染隐患。在可能存在污染的基址上建设公园时,应根据环境影响评估结果,采取安全、适宜的消除污染技术措施。 4.1.7 公园内古树名木严禁砍伐或移植,并应采取保护措施。 5.1.3 公园地形应按照自然安息角设计坡度,当超过土壤的自然安息角时,应采取护坡、固土或防冲刷的措施。 5.2.4 地形填充土不应含有对环境、人和动植物安全有害的污染物或放射性物质。 5.3.3 非淤泥底人工水体的岸高及近岸水深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无防护设施的人工驳岸,近岸2.0m范围内的常水位水深不得大于0.7m; 2 无防护设施的园桥、汀步及临水平台附近2.0m范围以内的常水位水深不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勘察设计 市政公用 建筑师 建筑设计 城镇道路交通 风景园林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勘察设计 消防工程师 建筑设备
水利行业标准(SL)
4.1.8 两座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库房贴邻布置时,贴邻布置的库房总长度不应大于150m,总占地面积不应大于10000m。库房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贴邻库房两侧的外墙均应为防火墙,屋顶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00h。 4.1.9 库房与制冷机房、变配电所和控制室贴邻布置时,相邻侧的墙体,应至少有一面为防火墙,屋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00h。 4.2.2 每座冷库冷藏间耐火等级、层数和面积应符合表4.2.2的要求。 4.2.3 冷藏间与穿堂之间的隔墙应为防火隔墙,该防火隔墙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3.00h,该防火隔墙上的冷藏门可为非防火门。 4.2.10 库房的楼梯间应设在穿堂附近
6.1.3 泵房挡水部位顶部安全加高不应小于表6.1.3的规定。 6.3.5 泵房沿基础底面抗滑稳定安全系数允许值应按表6.3.5采用。 6.3.7 泵房抗浮稳定安全系数的允许值,不分泵站级别和地基类别,基本荷载组合下不应小于1.10,特殊荷载组合下不应小于1.05。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勘察设计 市政公用 建筑设备 城镇道路交通 城镇给水排水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市政公用 建筑师 消防工程师 城镇道路交通 城市轨道交通 城乡综合与工程防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