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8 存储型危险品物流建筑内不得设危险品拆包、换装作业区。 6.1.5 安全等级为一级、二级的物流建筑用地不应选址在下列地段及地区: 1 发震断裂带和抗震设防烈度为9度及高于9度的地区; 2 有泥石流、滑坡、流沙、溶洞等直接危害的地段; 3 具有开采价值的矿藏区以及采矿沉陷(错动)区界内; 4 易受洪水淹没或防洪工程量很大的地段。 9.8.26 除害熏蒸处理房应设置接触感染物品人员和工具的洗消间。 11.3.3 物流建筑的冷风机水盘排水、蒸发式冷凝器排水、储存食品或饮料的冷藏库的地面排水,应采取间接排水方式,不得与污废水管道系统直接连接。冲(融)霜排水管道出水口应设置水封或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勘察设计 市政公用 建筑师 建筑设计 城镇道路交通 城乡综合与工程防灾
化工行业标准(HG)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勘察设计
7.1.4 危险品仓库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大型化工装置中的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的危险品仓库宜单独设置,如不能分幢设置时应设置防火墙进行分隔,其分隔面积不应超过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有关规定,每个隔间应有独立的外墙及出入口。 2 危险品仓库严禁布置在建筑物的地下室或半地下室内。 3 仓库净空高度不宜小于3.50m。 4 放射性物质、剧毒性物料仓库的建筑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GB 15603的有关规定。 7.2.11 储存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物料仓库的金属门窗,应采取静电接地及防止产生火花的构造措施。 7.4.2 机械排烟及通风的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勘察设计 建筑师 建筑设计
4.2.1 库区、转运站和烧毁场危险区与非危险区必须严格分开,不应混杂布置。烧毁场应单独布置。 4.2.2 本库区的行政生活区和居民点的人流不应通过危险区,运送火药、炸药的专用道路不应通过本库区的行政生活区。 4.3.1 洞库及覆土库的外部允许距离,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缓坡地形岩石洞库,应按爆炸飞石、爆炸空气冲击波、爆炸地震波三种外部允许距离中的最大值确定。 2 陡坡地形岩石洞库和黄土洞库,应按爆炸空气冲击波、爆炸地震波两种外部允许距离中的最大值确定。 3 覆土库应按爆炸空气冲击波允许距离确定。 4.3.2 当缓坡地形岩石洞库存药条件符合本规范第3.0.3条的规定时,爆炸飞石外部
建设标准(建标) 建标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勘察设计 市政公用 建筑师 建筑设计 城镇道路交通
产品建材国家标准(GB) GB/T 4728.11-2008 电气简图用图形符号
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标准(CECS)
产品建材国家标准(GB)
产品建材国家标准(GB) GB/T 35739-2017 物流仓储配送中心成件物品 连续垂直输送机
北京
电力行业标准(D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