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建材国家标准(GB)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勘察设计 工程测量规范
4.3.3 高炉煤气、发生炉煤气、转炉煤气和铁合金电炉煤气的管道不应埋地敷设。 4.3.4 氧气管道不应与燃油管道、腐蚀性介质管道和电缆、电线同沟敷设,动力电缆不应与可燃、助燃气体和燃油管道同沟敷设。 5.2.1 甲、乙类液体管道和可燃气体管道严禁穿过防火墙。 5.3.1 存放、运输液体金属和熔渣的场所,不应设置积水的沟、坑等。当生产确需设置地面沟或坑等时,应有严密的防渗漏措施,且车间地面标高应高出厂区地面标高0.3m及以上。 6.1.6 选矿焙烧厂房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焙烧竖炉进料口及两侧排料口附近应设置固定式一氧化碳监测报警装置; 2 输送冷却后焙烧产品的带式输送机,当焙烧产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勘察设计 消防工程师 建筑设计
3.0.3 钢管涂层车间不得设置在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等公共建筑和居民区内。 3.0.4 钢管涂层车间必须设置通风、除尘、净化处理等环境保护、安全卫生配套设施。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勘察设计
3.2.2 生产区活畜入口、废弃物的出口与产品出口应分开设置,活畜、废弃物与产品的运送通道不得共用。 4.1.2 屠宰与分割车间非清洁区与清洁区的人流、物流不应交叉,非清洁区与清洁区的出入口应分别独立设置。 4.5.5 产品冻结若采用制冷速冻装置时,制冷速冻装置应设在单独的房间内。 4.6.2 屠宰与分割车间非清洁区和清洁区生产人员的卫生与生活用房应分开布置。 4.7.3 当牛羊屠宰与分割车间同氨压缩机房贴邻时,应采用不开门窗洞口的防火墙分隔。 5.3.1 冻结间、冷却间内水泥应采用硅酸盐水泥或普通硅酸盐水泥;不得采用矿渣硅酸盐水泥、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和粉煤灰硅酸盐水泥;不同品种水泥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勘察设计 建筑师 建筑设计
3.1.2 厂址周围应有良好的环境卫生条件。厂区应远离受污染的水体,并应避开产生有害气体、烟雾、粉尘等污染源的工业企业或其他产生污染源的地区或场所。 3.2.2 生产区各车间的布局与设施必须满足生产工艺流程和卫生要求。厂内清洁区与非清洁区应严格分开。 5.2.5 从致昏到刺杀放血的时间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生猪屠宰操作规程》GB/T 17236的规定。 5.2.6 Ⅰ、Ⅱ级屠宰车间应采用悬挂输送机刺杀放血,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在放血线路上设置悬挂输送机,其线速度应按每分钟刺杀头数和挂猪间距的乘积来计算,且应考虑挂空系数。挂猪间距取0.80m。 2 悬挂输送机轨道面距地面的高度不应小
3.2.2 生产区活禽入口、废弃物的出口与产品出口应分开设置,活畜、废弃物与产品的运送通道不得共用。 4.1.2 屠宰与分割车间非清洁区与清洁区的人流、物流不应交叉,非清洁区与清洁区的出入口应分别独立设置。 4.5.5 产品冻结采用制冷速冻装置时,制冷速冻装置应设在单独的房间内。 4.6.2 屠宰与分割车间非清洁区、半清洁区和清洁区生产人员的卫生与生活用房应分开布置。 4.7.3 当氨压缩机房同车间贴邻时,应采用不开门窗洞口的防火墙分隔。 5.3.1 冻结间、冷却间内水泥应采用硅酸盐水泥或普通硅酸盐水泥。不得采用矿渣硅酸盐水泥、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和粉煤灰硅酸盐水泥;不同品种水泥不得混
13.1.2 三相或单相的交流单芯电缆,不得单独穿于钢导管内。 16.1.1 金属电缆桥架及支架和引入或引出的金属电缆导管必须接地(PE)或接零(PEN)可靠,且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 金属电缆桥架及其支架全长不应少于2处与接地(PE)或接零(PEN)干线相连接。 2 非镀锌金属电缆桥架间连接板的两端应跨接铜芯接地线,接地线最小允许截面积不小于4mm。 3 镀锌电缆桥架间连接板的两端不跨接接地线,但连接板两端不少于2个有防松螺帽或防松垫圈的连接固定螺栓。 20.1.1 金属的导管和线槽必须接地(PE)或接零(PEN)可靠,并符合下列规定: 1 可挠性导管、金属线槽和明配的镀锌钢导管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建筑施工 电气工程师 建筑设备
7.3.5 堆置高度大于120m的沟谷型排土场必须在底部设置挡石坝。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矿山冶金
5.1.16 在岩溶地区布置钻孔时,必须根据影响半径、抽排水量、地层特征等因素控制地面沉降或地表塌陷对已有建筑物的影响。 9.4.1 允许开采量的计算和确定,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 在整个开采期内动水位的变化不应超过设计值,出水量不应持续减少; 2 水质、水温的变化不应超过允许范围; 3 不应发生危害性的环境地质现象,不得影响已建水源地的正常生产。 11.1.1 工程降水设计前必须进行专门水文地质勘察工作。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勘察设计 岩土工程师 工程勘察
3.3.15 直接承受溅渣、热烘烤、设备和物料冲击或受酸、碱、油等侵蚀的设备基础应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有可能直接接触跑漏铁钢水或熔渣的基础和地坪应设置防护层,并应采取防止积水的措施。 6.4.3 转炉基础及附属设施的下列部位应设置隔热保护措施: 1 转炉耳轴墩墙靠转炉侧及前、后侧表面。 2 转炉炉下钢水包车及渣罐车轨道基础和两轨道基础间的地坪。 6.4.4 在转炉炉体下方的钢水包车及渣罐车两轨道基础间应设置钢包事故坑,坑内应设置有效的排水设施,严禁坑内积水。 7.4.3 电炉基础及附属设施的下列部位应设置隔热保护措施: 1 电炉倾动轨道基础墩墙靠电炉侧及前、后侧表面。 2 电炉炉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勘察设计 岩土工程师 地基基础规范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铁路工程
黑色冶金行业标准(YB)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勘察设计 岩土工程师 工程测量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