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在监工程项目建筑起重机械的使用,消除各项安全隐患,严防严控事故发生,确保建筑施工安全,我局决定从即日起组织开展建筑起重机械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同时将于近期开展建筑起重机械监督抽检,委托专业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在用起重机械进行检验检测,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组织企业开展建筑起重机械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以及建筑起重机械第三方检验检测等工作,进一步消除建筑起重机械安全隐患,规范我市建筑起重机械检验检测市场,全面提升我市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水平。 二、工作时间 即日起至2019年6月30日。 三、整治重点内容 (一)塔式起重机 1.塔机主要承
建筑政策 深圳政策
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 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指南(试行)为认真落实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和市住房城乡建委关于建立 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重大决策部署,强化安 全发展理念,创新安全管理模式,有效指导企业具体实施风险分 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严防风险演变、隐患升级导致生产安全 事故发生,制定本实施指南。一、 适用范围我市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二、 职责划分(-)建设单位应对建筑工程施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 排查治理工作负首要责任,全面协调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 理单位开展施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施工单位
文件公告
跨径布置66.5+66.5m 主桥用塔梁墩固结独塔双索面二跨预应力混凝土边主梁斜拉桥
路桥市政节点详图 桥梁设计 桥梁图纸
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下达2022年第二批国家标准计划及相关标准外文版计划的通知》(国标委发〔2022〕22号),我部组织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等单位起草了国家标准《室内温度控制器通用技术条件(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箱:lihuai027@qq.com 2.通信地址:北京市北三环东路30号;邮政编码:100013。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30日。 附件:室内温度控制器通用技术条件(征求意见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23年7月30日 目次前言 ii1范围
征求意见稿
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指南( 试行)为认真落实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和市住房城乡建委关于建立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重大决策部署,强化安全发展理念,创新安全管理模式,有效指导企业具体实施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严防风险演变、隐患升级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制定本实施指南。一、适用范围我市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二、职责划分(-)建设单位应对建筑工程施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首要责任,全面协调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开展施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施工单位及时足额支付施工安
前言国内既有建筑量大面广、体系复杂,随着国家规范标准的不断更新迭代,不同时期 建造的既有建筑在结构性能和可靠指标方面存在着不同的特征。不同设计人员之间,针 对既有建筑结构加固改造设计的认知和理解存在着较大差异。随着时代的发展,既有建 筑加固与改造设计将成为未来工程设计的重要内容。本导则的编制,意在加强对既有建 筑结构加固改造设计工作的指导,提高设计人员对既有建筑加固改造设计的认知水平和 设计质量。编制组经过广泛的调查研究,查阅国家和地方相关规范标准,认真总结实践 经验,制定本导则。本导则共分七章和三个附录,主要内容有:1 总则;2 术语;3 基本规定;4 既有 建筑的检测、鉴定;5 加固改造设
建筑政策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2020年4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1号发布,根据2023年8月2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8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保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特殊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以及其他建设工程的消防验收备案(以下简称备案)、抽查,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特殊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作业和活动通航安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2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作业和活动通航安全管理规定》已于2021年8月25日经第22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部长 李小鹏2021年9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作业和活动通航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维护水上交通秩序,保障船舶航行、停泊和作业安全,保护水域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水域从事水上水下作业和活动
文件公告 法律法规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质〔2018〕31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等工程中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下简称危大工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输变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表式(含线路、电缆工程;变电站土建、电气工程2020年8月pdf和word两种格式)
电力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