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河南省注册造价工程师协会发布了关于印发《河南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行业服务收费市场参考价格》的通知(豫价协[2022]6号),其中规定,为保证工程造价咨询工作顺利实施,在咨询人开展服务工作前,委托方应预付不低于30%的咨询费。3月25日,河南省注册造价工程师协会发布了关于印发《河南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行业服务收费市场参考价格》的通知(豫价协[2022]6号),其中规定,为保证工程造价咨询工作顺利实施,在咨询人开展服务工作前,委托方应预付不低于30%的咨询费。...... 1.本办法均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费,造价咨询服务费收费不足3000元时,按3000元收取。 2.工程主材、设备无论是
工程造价 文件公告
四川省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及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建筑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工程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适用本细则。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下简称“危大工程”),是指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容易导致人员群死群伤或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分
文件公告
建筑政策
注册考试资料 安全文明施工
工程造价
省物价局关于调整工程质量材料检验收费标准的通知冀价经费字[2002]6号省物价局关于调整工程质量、材料检验收费标准的通知冀价经费字[2002]6号省建设厅:你厅《关于调整工程质量、材料检验收费标准的报告》收悉。结合我省实际和工作需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凡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认定具有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和建材产品质量检测职能的质量检验机构,可以接受委托对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和建材产品质量进行检测,并按附表所列的177项收费标准向委托单位收取检测费。二、各级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要严格按照新调整后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不得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或降低收费标准。三、各收费单位应及时到物价部门变更收费许可证》
注册考试资料
唐山市2012河北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有关问题解答及文件汇编(3.57MB)
加热型风障装置的研制研制电缆隧道支架运输装置降低铝合金门窗售后维修率智能遥控建筑外窗淋水试验装置的研制新型便捷式线管通堵辦别装置的研制 研制楼梯间新型可调节临时防护 研制建筑外悬窗辅助安装装置.新能源水循环冲洗清扫一体化设备的研制研制石材侧面开槽防破损装置提高地下车库电气管线安装一次成型合格率研制钢结构室内施工安全带固定装置研制吊篮安全绳阳角防护工具
资源合集
水利工程政策规章 水利培训讲义 水利工程安全 水利质量控制
为进一步规范工程参建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加强全面工程质量管理,强化施工过程 质量控制,保证工程实体质量,全面提升工程质量水平。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工程 质量管理标准化工作的通知》(建质〔2017〕242号)和《贵州省推进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工作方 案》(黔建建通〔20181113号)要求,我们组织有关单位制定了《贵州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 施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导则》(以下简称《导则》),《导则》总共分为:《贵州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 础设施工程实体质量控制标准化导则》《贵州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责任主体质量行 为标准化导则》《贵州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导则》和
建筑政策 贵州政策
四川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 川水发(2015)9号,217页
市政公路道路试验 路桥市政政策规章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施举牌验收制度的通知甘建质〔2021〕74号各市州住建局、矿区建设局、兰州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管理局: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92号)及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11部门印发的《关于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的若干措施》(甘建质〔2020〕315号),不断提高工程质量品质和群众满意度,全面提升工程质量总体水平,结合我省实际,决定在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关键工序、关键部位隐蔽工程验收和主要节点、分部验收等环节实施举牌验收制度,建立质量责任标
项目管理
关于印发《四川省汽车加油(气)站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试行)的通知
试验检测 建筑政策
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2019版)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依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以下简称《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质〔2018〕3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细则。第二条 江苏省行政区划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拆除、装修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下简称“危大工程”)安全管理适用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