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场管理部人员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岗位职责雪场管理部经理职责、场地主管岗位职责、造雪员岗位职责、压雪车驾驶员岗位职责、雪场入口闸机服务员岗位职责、拖牵(魔毯)操作员岗位职责、安全巡察员及救护员岗位职责、导滑员岗位职责、雪地摩托车驾驶员岗位职责、工值班员岗位职责、高压泵房管理员岗位职责工作流程造雪系统检查流程、运营期工作流程、造雪工作流程、压雪工作流程、拖牵(魔毯)操作流程、雪期总结期流程加盟公司场地服务人员工作纪律部分内容展示:雪场管理部经理岗位职责1、在公司经理和分管副经理的领导下,负责本部门的全面工作,带领本部门员工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2、负责抓好雪场运营前场地准备工作3、负责组织场地的造
项目管理 其他资料
桥梁施工方案
一.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方案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维护管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管理、操作和维护人员应持证上岗。(一)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投入使用时应具备文件资料要求。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使用单位应建立下述技术档案,并应有电子备份档案。1.系统竣工图及设备的技术资料;2.公安消防机构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3.系统的操作规程及维护保养管理制度;4.系统操作员名册及相应的工作职责;5.值班记录和使用图表。(二)系统使用与检查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保持连续正常运行,不得随意中断。每日应检查火灾报警控制器的功能。1.系统季度检查要求 每季度应检查和
消防工程
索赔现状:未采取单项索赔、按合同约定的申报的方式在施工过程中持续进行索赔,导致结算时索赔款累计款项巨大且难以实现。索赔时效:未在28天索赔期限内提交索赔意向书,承包人不仅将丧失权利,也面临证据灭失的风险。
资源合集 建筑政策
作业指导书
财政部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财库[2016]198号)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采购中心、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全国人大机关采购中心、国家税务总局集中采购中心、海关总署物资装备采购中心、中国人民银行集中采购中心、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 现将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 财政部 2016年11月18日&nb
法律法规
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度北京市职称评价工作的通知》(京人社事业字〔2021〕14号)的工作安排,按照北京地区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现就启动开展2021年度专业技术职称申报工作的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时间 1.工程技术、农业技术、体育、新闻、出版、播音主持人、翻译、艺术、工艺美术、文物博物、图书资料、档案、自然科学研究、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公证员等系列(专业)各级别职称,以及会计、统计、审计系列副高级职称申报时间:7月6日-7月26日; &nbs
建筑政策
简介:成控工作手册表格试行版管理文件2文件管理3分供分包入库与考评4分供分包采购5合同管理6分供分包结算管理8物资管理9例会与检查10经营月报....未完文件大小:1.8G
资源合集
截图:......文件大小:363.72M
简介:第八章-项目物资管理第九章-项目设备管理第六章-项目商务法务管理第七章-项目财务资金管理第三章-项目启动与策划第十八章-项目部信息与沟通管理第十二章-项目设计研发管理第十六章-项目收尾管理第十三章-项目质量管理MS02.01-B080101物资计划表 纵向MS02.01-B080102主要物资计划对比表 横向MS02.01-B080103应急计划 纵向MS02.01-B080201供应商月度考核评价表 横向MS02.01-B080202合同管理台帐 横向....
项目管理
各区发展改革委及相关项目审批部门、财政局,有关开发区管委会:为贯彻落实《上海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沪府发〔2017〕78号)的有关规定,规范节能评审、验收和节能报告编制中财政性资金列支行为,保障服务质量,现对本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审和验收费用以及政府投资项目节能报告编制费用的有关支出标准通知如下,请按照执行。一、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审和验收费用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审和验收费用支出标准,按照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量进行分档。计算公式为:节能评审和验收费用支出标准=节能评审费用支出标准×1.2。 综合能源消费量分档节能评审费用支出标准(万元)节能评审和验收费用支出标
关于印发《四川省汽车加油(气)站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试行)的通知
文件公告
简介:安全监理责任制、管理制度、培训制度、监理例会会议制度安全监理资料目录安全旁站安全日志安全隐患通知单第4章 安全监理资料工作联系单管桩记录广东省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质量技术资料统一用表使用指南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监理工作流程图监理规划、细则监理例会名门3·4栋创优计划名门基坑监理资料旁站记录表文件版本月报....
资源合集 监理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评审指南(试行)的通知(安监总厅应急〔2009〕7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0年5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编 总则第一章 基本规定第二章 自然人第一节 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第二节 监护第三节 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第四节 个体工商户和农村承包经营户第三章 法人第一节 一般规定第二节 营利法人第三节 非营利法人第四节 特别法人第四章 非法人组织第五章 民事权利第六章 民事法律行为第一节 一般规定第二节 意思表示第三节 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第四节 民事法律行为的附条件和附期限第七章 代理第一节 一般规定第二节 委托代理第三节 代理终止第八章 民事责任第九章 诉讼时效第十章 期间计算第二编 物权第一分编 通则第一章
目 录第一章 总 则第二章 噪声污染防治标准和规划第三章 噪声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第四章 工业噪声污染防治第五章 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第六章 交通运输噪声污染防治第七章 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第八章 法律责任第九章 附 则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防治噪声污染,保障公众健康,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维护社会和谐,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噪声,是指在工业生产、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中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本法所称噪声污染,是指超过噪声排放标准或者未依法采取防控措施产生噪声,并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现象。第三条 噪声污染的防治,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