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SL757-2017
3.1.1 镇域镇村体系规划应依据县(市)域城镇体系规划中确定的中心镇、一般镇的性质、职能和发展规模进行制定。 3.1.2 镇域镇村体系规划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 调查镇区和村庄的现状,分析其资源和环境等发展条件,预测一、二、三产业的发展前景以及劳力和人口的流向趋势; 2 落实镇区规划人口规模,划定镇区用地规划发展的控制范围; 3 根据产业发展和生活提高的要求,确定中心村和基层村,结合村民意愿,提出村庄的建设调整设想; 4 确定镇域内主要道路交通,公用工程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以及生态环境、历史文化保护、防灾减灾防疫系统。 3.1.3 镇区和村庄的规划规模应按人口数量划分为特大、大、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城乡规划
建材行业标准(JC)
产品建材国家标准(GB)
铁路工程行业标准(TB) 铁路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