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勘察设计 建筑设计
3.2.5 单向流和混合流洁净室(区)的噪声级(空态)不应大于65dB(A),非单向流洁净室(区)的噪声级(空态)不应大于60dB (A)。 4.3.3 洁净室(区)内应少分隔,但下列情况应予分隔: 1 按火灾危险性分类,甲、乙类的房间与相邻的生产区段或房间之间,或有防火分隔要求时,应设隔墙; 2 在电子产品生产过程中,经常不同时使用的两个生产区段或房间之间; 3 生产过程中排放影响产品质量的有害气体或化学污染物的工序、设备,宜分隔设独立房间。 5.4.2 物料净化用室与洁净室(区)之间应设置气闸室或传递窗。 5.5.6 洁净室(区)内设置真空泵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使用油润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勘察设计 建筑师 建筑设计
3.1.1 储罐地基基础工程在设计前,应对建筑场地进行岩土工程勘察。 3.3.2 储罐地基基础设计时,荷载效应最不利组合与相应的抗力限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1验算地基承载力或按单桩承载力确定桩数时,传至基础或承台底面上的荷载效应应按正常使用极限状态下荷载效应的标准组合;相应的抗力应采用地基承载力特征值或单桩承载力特征值。 2计算地基变形时,传至基础底面上的荷载效应应按正常使用极限状态下荷载效应的准永久组合,不应计入风荷载和地震作用;相应的限值应为储罐地基变形允许值。 3计算地基稳定时,荷载效应应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下荷载效应的基本组合,但其分项系数均应为1.0。 4在计算基础环墙环向力和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勘察设计 岩土工程师 地基基础规范
5.2.7 工程场地地震动参数确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坝高大于200m的工程或库容大于10×10m的大(1)型工程,以及50年超越概率10%的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大于或等于0.10g地区且坝高大于150m的大(1)型工程,应进行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 2 对50年超越概率10%的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大于或等于0.10g地区,土石坝坝高超过90m、混凝土坝及浆砌石坝坝高超过130m的其他大型工程,宜进行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 3 对50年超越概率10%的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大于或等于0.10g地区的引调水工程的重要建筑物,宜进行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 4 其他大型工程可按现行国家标准《中国地
7.3.5 麻库不应设置在地下。 7.4.4 汽油气化室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应设置在烧毛机附近。 2泄压设施应采用易于泄压的门、窗。 3 泄压面积应按纺织工业企业有关防火标准的规定计算。 4与汽油气化室相邻车间的隔墙应采用防爆墙。 5 防爆墙上不应开设门窗,需设门时,可采用门斗,并应在不同方位布置甲级防火门。 8.3.2 用地下水作为供水水源时,应有确切的水文地质资料,取水量必须小于允许开采量,严禁盲目开采。地下水开采后,不应引起水位持续下降、水质恶化及地面沉降。 8.7.5 回用水管必须采取防止误接、误用、误饮措施,严禁与生活饮用水管连接。 9.6.3 滤尘器应采用不产生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矿山冶金
3.0.10 矿山工程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与使用,并应建立安全机构和卫生保健系统。 5.2.1 水泥原料矿山开采境界的圈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开采境界应保证已探明的资源量得到充分的利用。 2 平均剥采比不宜超过项目经济合理剥采比。 3 圈定的矿产储量应满足矿山服务年限的要求。 4 开采范围与国家铁路、公路、工厂、居民区及主要建筑物之间的距离,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爆破安全规程》GB 6722的有关规定。 5 采矿场必须具有安全稳定的最终边坡。 6 开采境界应能保证矿床得到综合开发利用。 7 采用分期开采的矿山,宜保证第一期位于勘探程度高、开采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勘察设计
4.1.1 电力线缆和信号线缆严禁在同一线管内敷设。 8.2.5 扬声器系统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扬声器系统安装应与设计一致,可选用集中式、分散式或集中分散相结合的安装方式,并应满足全场覆盖及声场均匀度要求; 2 扬声器系统固定应安全可靠,安装高度和安装角度应符合声场设计的要求; 3 扬声器系统利用建筑结构安装支架或吊杆等附件时,应检查建筑结构的承重能力; 4 扬声器系统暗装时,暗装空间尺寸应足够大(并作吸声处理),保证扬声器在其内能进行辐射角调整;扬声器面罩透声性应符合要求,如面罩用格栅结构时,其材料尺寸(宽度和深度)不宜大于20mm; 5 扬声器系统吸顶安装时,扬声器布置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建筑施工 主体结构 建筑设备 施工技术 施工与质量验收
5.3.6 卧式水泵与驱动设备连接的联轴器、皮带传动的皮带及皮带轮等,必须设置安全防护罩。 8.4.3 第二级还原出水六价铬不达标时,不得进入下一处理单元;不应将二级还原出水直接排入酸、碱废水系统。 8.8.4 焦化废水生化处理的核心设施,应配置不少于2个独立的平行系列。 8.8.6 焦化废水预处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废水预处理段应根据废水中的含油量确定除油设施的形式。 2 废水预处理段应设置事故调节设施及均和调节设施。 3 废水预处理的设计流量,应为进入废水处理系统的所有焦化废水量之和。 4 重力除油设施的水力停留时间不应少于3h,其结构形式应能满足除油、集油和排油的技术要求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勘察设计 建筑设备 建筑设计
14.1.6 设置带油电气设备的建(构)筑物与贴邻或靠近该建(构)筑物的其他建(构)筑物之间必须设置防火墙。 14.2.4 35kV以上屋内配电装置必须安装在有不燃烧实体墙的间隔内,不燃烧实体墙的高度严禁低于配电装置中带油设备的高度。 总油量超过100kg的屋内油浸变压器必须设置单独的变压器室,并设置灭火设施。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勘察设计 水利电力 电气工程师 建筑设备 建筑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