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勘察设计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勘察设计 建筑师 建筑环境与节能
产品建材国家标准(GB)
5.1.1 突出矿井必须建立地面永久瓦斯抽采系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矿井,必须建立地面永久瓦斯抽采系统或井下移动瓦斯抽采系统: 1 任一采煤工作面的瓦斯涌出量大于5m3/min或任一掘进工作面瓦斯涌出量大于3m3/min,且用通风方法解决瓦斯问题不合理的。 2 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达到下列条件的: 1)大于或等于40m3/min; 2)年产量1.0Mt~1.5Mt的矿井,大于30m3/min; 3)年产量0.6Mt~1.0Mt的矿井,大于25m3/min; 4)年产量0.4Mt~0.6Mt的矿井,大于20m3/min; 5)年产量小于或等于0.4Mt的矿井,大于15m3/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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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勘察设计 建筑施工 工程测量规范 地基基础规范
5.1.3A 5.4.4 和儿童游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宜设置在独立的建筑内,且不应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当采用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时,不应超过3层;采用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时,不应超过2层;采用四级耐火等级的建筑时,应为单层;确需设置在其他民用建筑内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设置在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内时,应布置在首层、二层或三层; 2 设置在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内时,应布置在首层或二层; 3 设置在四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内时,应布置在首层; 4 设置在高层建筑内时,应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 5 设置在单、多层建筑内时,宜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勘察设计 市政公用 建筑师 公用设备工程师 消防工程师 建筑设计 城镇道路交通 城乡综合与工程防灾
3.2.2 生产、研制危险品的建筑物危险等级应符合表3.2.2-1的规定,储存危险品的建筑物危险等级应符合表3.2.2-2的规定。 3.2.3 同一建筑物内存在不同危险等级的危险品或生产工序时,该建筑物危险等级应按危险品或生产工序中最高的危险等级确定。 3.3.1 装车时,车辆中的危险品与建筑物内的危险品有同时爆炸危险时,其药量应计入该建筑物的计算药量。 3.3.2 当1.1级危险品与1.2级危险品同时存在时,应将1.1级危险品的计算药量与1.2级危险品中属于1.1级危险品的计算药量合并计算。 4.2.2 危险品生产区内,1.1级建(构)筑物的外部距离不应小于表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