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陷责任与保修实施要点1.1 工程保修的原则在工程移交发包人后,因承包人原因产生的质量缺陷,承包人应承担质量缺陷责任和保修义务。缺陷责任期届满,承包人仍应按合同约定的工程各部位保修年限承担保修义务。1.2 缺陷责任期1.2.1 缺陷责任期自实际竣工日期起计算,合同当事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但该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的,该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合同约定期限进行竣工验收的,缺陷责任期自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之日起开始计算;发包人未经竣工验收擅自使用工程的,缺陷责任期自工程
项目管理 房地产
一 本单位承接EPC项目概况二 设计管理体系建设,亮点工作三 设计管理四 创效案例分享
作业指导书
隧道竖井与斜井施工讲义(74页图文并茂)
岩土培训讲义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设备安装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识别图集(装配式建筑混凝土预制构件工程)广东省2024发布
建筑工地培训 安全文明施工
辽宁省
没找到这个两个规范,请帮忙指点,谢谢
安全文明施工
资源合集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 《建筑与市政施工现场安全卫生与 职业健康通用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建筑与市政施工现场安全卫生与职业健康通用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5034-2022,自2023年6月1日起实施。本规范为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全部条文必须严格执行。现行工程建设标准中有关规定与本规范不一致的,以本规范的规定为准。同时废止下列工程建设标准相关强制性条文: 一、《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GB 50656-2011第3.0.9、5.0.3、10.0.6、12.0.3(6)、15.0.4条(款)。 二、《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 33-2012第2.0.1
其他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