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13 各种设备维修前必须断电,并应在开关处悬挂维修和禁止合闸的标志牌,经检查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操作。 2.2.20 构筑物、建筑物的护栏及扶梯必须牢固可靠,设施护栏不得低于1.2m,在构筑物上必须悬挂警示牌,配备救生圈、安全绳等救生用品,并应定期检查和更换。 2.2.24 污泥消化处理区域及除臭设施防护范围内,严禁明火作业。 2.2.25 对可能含有有毒有害气体或可燃性气体的深井、管道、构筑物等设施、设备进行维护、维修操作前,必须在现场对有毒有害气体进行检测,不得在超标的环境下操作。所有参与操作的人员必须佩戴防护装置,直接操作者必须在可靠的监护下进行,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镇
城镇建设工程行业标准(CJJ) 市政公用 城镇道路交通 城镇给水排水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勘察设计 建筑施工 建筑环境与节能 建筑设备
城镇建设工程行业标准(CJJ) 市政公用 城镇道路交通
城镇建设工程行业标准(CJJ) 市政公用 城镇道路交通 市容环境卫生
城镇建设工程行业标准(CJJ) 市政公用 城镇道路交通 城市轨道交通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建筑施工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石油化工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市政公用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矿山冶金
北京
水运工程行业标准(JTS) 水运工程
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标准(CECS) 建筑施工 建造师 监理工程师 施工安全与环境卫生
建筑施工 浙江省
电力行业标准(DL) 水利电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