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及质量鉴定工作,交通运输部于近日印发了《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公路发〔2010〕65号)。该细则自2010年5月1日起施行,《关于贯彻执行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有关事宜的通知》(交公路发〔2004〕446号)同时废止。细则中对公路工程交竣工验收及质量鉴定等环节进行了局部修订和完善。 质监总站二O一O年二月二十五日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工作,根据《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通部令2004年第3号),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路工
交通部政策规章 其他路桥市政资料
贵州省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安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危险性较大的 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依据《建设工程安 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393 号)、《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 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 37号)、《住房城乡建设 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 题的通知》(建办质〔2018〕31号)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新 建、改建、扩建和拆除等工程中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 理,适用本细则
文件公告
重庆市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393号)、《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37号)、《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289号)、《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2版)》(建质规〔2022〕2号)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
安全文明施工 建筑政策
第一条 为加强对民防工程防护设备设施质量检测管理,根据《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和国家人防办《人防工程防护设备质量检测管理规定》(国人防〔2009】324号)等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细则。第二条 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民防工程防护设备(以下简称“防护设备”)质量检测活动,以及实施对民防工程和地铁等地下空间开发兼顾人民防空要求的工程质量检测活动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细则,......
建筑施工 浙江省
监理细则 保温防腐
辽宁省
建筑监理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