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
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标准(CECS) 建筑师
电力行业标准(DL)
建筑防火通用规范建筑、防火分区面积建筑高度建筑净宽核心筒建筑楼梯人员密度住宅建筑防火门、窗建筑防排烟无障碍设计台阶、坡道公建防护栏杆高度公共厕所
资源合集
目 录1、工程概况2、材料性能及求3、施工条件环境要求4、施工机械及工具5、工艺流程5.1 基层清理5.2 吊顺直线5.3 配制粘接砂浆5.4 排版5.5 粘贴保温板5.6 大面积粘贴5.7 施工要点5.8 特殊部位施工5.9 锚固件施工工5.10 抹面层工5.11 质量制6 人力资管理7 安全生产保证措施8 文明施工及成品保护
节能保温 装饰装修 施工方案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中建四局有限公司华东公司及所属各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第三条 施工现场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有关消防法规、规章,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第四条 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第五条 所属各单位应当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项目管理
5.1.3A 5.4.4 和儿童游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宜设置在独立的建筑内,且不应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当采用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时,不应超过3层;采用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时,不应超过2层;采用四级耐火等级的建筑时,应为单层;确需设置在其他民用建筑内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设置在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内时,应布置在首层、二层或三层; 2 设置在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内时,应布置在首层或二层; 3 设置在四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内时,应布置在首层; 4 设置在高层建筑内时,应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 5 设置在单、多层建筑内时,宜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勘察设计 市政公用 建筑师 公用设备工程师 消防工程师 建筑设计 城镇道路交通 城乡综合与工程防灾
建筑工业产品行业标准(JG)
四川省
江苏省
产品建材国家标准(GB)
建材行业标准(JC) 材料及应用
建材行业标准(JC)
建筑工程行业标准(JGJ) 建筑施工 检测鉴定与试验 检测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