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7 对管道结构应根据环境条件和输送介质的性能,设置内、外防腐构造。用于给水工程输送饮用水的管道,其内防腐材料必须符合有关卫生标准的要求,确保对人体健康无害。 4.2.2 管道结构的强度计算应采用下列极限状态计算表达式: 式中——管道的重要性系数,应根据表(4.2.2)的规定采用; ——作用效应组合的设计值; ——管道结构的抗力强度设计值。 4.2.10 对埋设在地表水或地下水以下的管道,应根据设计条件计算管道结构的抗浮稳定。计算时各项作用均应取标准值,并应满足抗浮稳定性抗力系数不低于1.10。 4.2.11 对埋设在地下的柔性管道,应根据各项作用的不利组合,计算管壁截面的环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市政公用 城镇道路交通 城镇给水排水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矿山冶金
3.5.10 质量检验不合格时,应及时处理,经处理后的工程应按下列规定进行验收: 1 返工后检验合格,可作为合格验收。 2 返修后满足安全使用要求,可按返修方案和协商文件进行验收。 3 返修后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严禁验收。 5.1.3 在设备或管道上安装取源部件的开孔和焊接工作,必须在设备或管道的防腐、衬里和压力试验前进行。 6.1.14 核辐射式仪表安装前应编制具体的安装方案,安装中的安全防护措施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放射性同位素工作卫生防护标准的规定。在安装现场应有明显的警戒标识。 6.5.1 节流件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安装前应进行外观检查,孔板的入口和喷嘴的出口边缘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建筑施工 建造师 建筑设备 施工与质量验收
3.0.13 靠帮边坡爆破时,必须采用控制爆破方法,靠帮边坡质点振动速度应小于24cm/s。 6.1.1 露天矿靠帮边坡必须进行变形监测。 11.1.3 采场边坡出现滑坡或坍塌迹象时,应立即停止影响区生产作业,撤出相关人员和设备,设立警示标识。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勘察设计 岩土工程师 工程勘察
3.1.1 各类城市道路都应设置交通标志和标线。 4.1.6 各类交通标志及支撑结构的任何部分不得侵入道路建筑限界以内。 12.9.6 当设置斜穿交叉口的人行横道线时,必须设置人行全绿灯相位,各方向人流全部放行穿越交叉口,所有方向机动车辆必须全部停止等待。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市政公用 城镇道路交通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勘察设计 建筑施工 建筑设备 施工技术
6.6.7 当掘进工作面临近积水的老窿区时,必须进行超前探放水。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勘察设计 岩土工程师 工程测量规范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设备安装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勘察设计
3.0.2 石油化工建(构)筑物结构设计时,对下列不同荷载应采用不同的代表值: 1 对永久荷载应采用标准值作为代表值; 2 对可变荷载应根据设计要求采用标准值、组合值、频遇值或准永久值作为代表值; 3 对偶然荷载应按石油化工建(构)筑物结构使用的特点确定其代表值。 3.0.3 确定可变荷载代表值时应采用50年设计基准期。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勘察设计 结构设计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水利电力
5.9.3 液化天然气不应就地排放,严禁排至封闭的排水沟(管)内。 12.1.10 液化天然气接收站应配置正压式空气呼吸器、便携式可燃气体检测报警仪和便携式低氧浓度检测报警仪。 12.1.12 液化天然气接收站应设置人员应急疏散通道和消防通道。 12.1.14 液化天然气接收站可能出现氮气窒息环境的封闭厂房应设置固定式低氧浓度检测报警仪。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市政公用 城镇道路交通 城镇燃气
6.5.13 提升用钢绞线重复使用次数不应超过30次。每次使用前应对钢绞线进行外观检查,钢绞线应无松股、断丝现象。 8.2.3 用于保证支承结构稳定的缆风绳在提升过程中不得进行转换。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建筑施工 建筑设备 施工技术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水利电力 电气工程师 施工与质量验收
1.0.3 露天煤矿在建设与开采阶段,必须按本规范规定对露天矿采场边坡、排土场边坡进行工程监测。 12.3.4 边坡工程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立即预警,同时增加监测频率并调整监测方案: 1 变形量或变形速率出现异常变化; 2 变形量达到或超出预警值; 3 边坡影响范围内出现崩塌、滑坡迹象; 4 边坡影响范围或周边建(构)筑物及地表出现异常; 5 地震、暴雨、冻融等引起变形异常。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勘察设计 工程测量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