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施工表格
3.0.8 试运行和验收活动中发生事故时,应按应急预案及事故处理程序进行排除,并应及时查明原因和采取控制措施;事故原因未查明、事故处理未结束、控制措施未到位时,严禁继续进行试运行和后续的验收活动。 8.1.4 职业卫生及安全消防设施,气防器材,温感、烟感、有毒有害可燃气体报警、防雷防静电、监视系统、紧急照明及呼叫等设施,应处于完好(备用)状态。 8.1.5 涉及尘、毒、噪声及放射性等危害的区域,其监测点应确定,并应设置标识牌或警示牌。 9.1.3 投料试车前应进行安全、消防设施的检查,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火灾报警及消防系统必须经过当地消防部门检查确认合格,试验应灵敏可靠,并应处于正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建筑施工
建筑质量控制
浙江省
市政公用
监理人必备!隐蔽工程验收超详细总结!1、地基验槽记录【基本要求和内容】(1)地基验槽必须经土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合格后,方可提请有关单位进行验槽,并提供验槽记录。(2)基槽(坑)开挖过程中,要严禁地基土受到扰动。验槽时,应对已开挖的基槽按顺序详细、认真地全面观察检查槽底土层的情况;检查地基持力层是否与勘察设计资料相符,地基土的颜色是否均匀;土的含水量是否一致;表层土坚硬程度有无局部软硬不均。并对地基的匀质性作出评价,确定是否继续下挖或进行技术处理。(3)基槽(坑)的几何尺寸和槽底标高或挖土深度(最小埋置深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如有局部加深、加宽者,应附图说明其原因及部位。(4)基槽施工中遇有坟穴、
1、目的及意义 为近一步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的指导意见》的文件相关要求,杜绝工程实体出现渗漏水及回填土塌陷产生的裂缝等质量问题,减少和消除质量事故的发生,规范集团公司工程质量验收管理,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各分(子)公司所用项目3、现场举牌验收部位3.1房建工程:桩基工程、护壁工程、地基处理及地基验槽、土方回填、防水工程(基础底板及外墙、室内有水房间、屋面)、关键部位钢筋工程、地下室后浇带及施工缝、重大混凝土缺陷处理。(详见附件2)3.2市政工程:桩基工程、桩基检测、承台(系梁)、墩身(柱)、盖梁、箱梁、桥
项目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