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
10. 工程监理咨询管理10.1. 一般规定10.1.1 (定义概述)全咨询管理]机构根据《建设项目委托[全咨询管理]代理服务合同》,应明确项目施工阶段的造价、进度和质量目标,建立全面施工管理的制度、明确职责分工和业务关系,通过检查督促工程监理部门工作质量,通过组织协调、合同管理等手段,进行监督、协调、管理。10.1.2 (咨询目标要求)[全咨询管理]机构应协助建设单位或项目法人单位进行项目目标分解,建立工程施工管理系统,进行施工动态控制。10.1.3 (咨询管理任务)[全咨询管理]机构
项目管理
第二章 项目监理组织措施2.1 监理机构设置及组织方案我单位以“工程建设项目监理部”作为派出机构履行合同,其代表为总 监理工程师,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根据我单位的监理实践经验和本工 程的特点,本着“统一指挥、分工协作、责权一致、高效精干”的原则设置 监理机构。机构的设置根据工程特点及任务,采用直线型管理模式,在总监 理工程师直接领导下,项目监理工程师与专业监理工程师各负其责,工作中 即相互独立又密切联系。根据本工程特点及理任务,本项目监理部人员由总 监、项目监理工程师及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组成,在总监理工程师领导 下实行分项目管理。专业监理工程师,全面协助总监理工程师工作;项目监 理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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