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处作业吊篮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一、一般规定第一条 高处作业吊篮应使用合格产品,由专业人员根据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安装,使用前经过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第二条 吊篮操作人员应身体健康,无不适应高处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酒后、过度疲劳、情绪异常者,不得从事吊篮高空作业。第三条 出现雷雨、雪、浓雾、五级以上大风天不得使用吊篮,夜间不得使用吊篮。第四条 吊篮不宜接触易腐蚀气体及液体,必要时应采取防腐蚀隔离措施。第五条 吊篮不得作为垂直运输工具使用。第六条 吊篮与高压输电线路及高压装置之间应有足够的安全距离,最小安全距离不得小于10m。第七条 吊篮作业时,吊篮下方不得有人员停留或作业,不得交叉作业
安全文明施工
3.0.1 架桥机应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和备案证明。 3.0.3 从事架桥机的装拆企业必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架桥机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由国家认可具有培训资格部门签发的操作资格证书上岗。 3.0.5 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情况选用架桥机类型,并应制定作业计划、编制架桥机装拆和使用的施工方案。施工方案应通过专家论证,并应经监理单位批准后方可实施。必须严格按施工方案组织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和调整施工方案。 4.4.5 架桥机安装完毕后,使用单位应组织出租、安装、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应委托具有国
建筑工程行业标准(JGJ) 建筑施工 市政公用 施工安全与环境卫生 城镇道路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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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行业标准(D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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