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3 地震基本烈度为6度及以上地区的城市桥梁,必须进行抗震设计。 3.1.4 各类城市桥梁的抗震措施,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甲类桥梁抗震措施,当地震基本烈度为6~8度时,应符合本地区地震基本烈度提高一度的要求;当为9度时,应符合比9度更高的要求。 2 乙类和丙类桥梁抗震措施,一般情况下,当地震基本烈度为6~8度时,应符合本地区地震基本烈度提高一度的要求;当为9度时,应符合比9度更高的要求。 3 丁类桥梁抗震措施均应符合本地区地震基本烈度的要求。 4.2.1 存在饱和砂土或饱和粉土(不含黄土)的地基,除6度设防外,应进行液化判别;存在液化土层的地基,应根据桥梁的抗震设防类别、地基
城镇建设工程行业标准(CJJ) 道路桥梁 市政公用 结构工程师 城镇道路交通 城乡综合与工程防灾
6.2.5 水泥混凝土的强度应以28d龄期的弯拉强度控制。水泥混凝土弯拉强度标准值不得低于表6.2.5的规定。
城镇建设工程行业标准(CJJ) 道路桥梁 市政公用 城镇道路交通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矿山冶金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勘察设计 检测鉴定与维修加固
6.2.1 配电变压器应选用节能型变压器。 6.3.1 在提高自然功率因数的基础上,应在负荷侧装设集中或就地无功补偿装置,企业计费侧最大负荷时的功率因数不应低于0.90。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勘察设计 建筑环境与节能
8.4.4 数据中心内所有设备的金属外壳、各类金属管道、金属线槽、建筑物金属结构必须进行等电位联结并接地。 13.2.1 数据中心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13.2.4 当数据中心与其他功能用房在同一个建筑内时,数据中心与建筑内其他功能用房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h的防火隔墙和1.5h的楼板隔开,隔墙上开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 13.3.1 采用管网式气体灭火系统或细水雾灭火系统的主机房,应同时设置两组独立的火灾探测器,火灾报警系统应与灭火系统和视频监控系统联动。 13.4.1 设置气体灭火系统的主机房,应配置专用空气呼吸器或氧气呼吸器。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勘察设计 建筑师 建筑设计 信息技术应用
城镇建设工程行业标准(CJJ)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勘察设计 结构工程师 结构设计
5.1.8 存储型危险品物流建筑内不得设危险品拆包、换装作业区。 6.1.5 安全等级为一级、二级的物流建筑用地不应选址在下列地段及地区: 1 发震断裂带和抗震设防烈度为9度及高于9度的地区; 2 有泥石流、滑坡、流沙、溶洞等直接危害的地段; 3 具有开采价值的矿藏区以及采矿沉陷(错动)区界内; 4 易受洪水淹没或防洪工程量很大的地段。 9.8.26 除害熏蒸处理房应设置接触感染物品人员和工具的洗消间。 11.3.3 物流建筑的冷风机水盘排水、蒸发式冷凝器排水、储存食品或饮料的冷藏库的地面排水,应采取间接排水方式,不得与污废水管道系统直接连接。冲(融)霜排水管道出水口应设置水封或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勘察设计 市政公用 建筑师 建筑设计 城镇道路交通 城乡综合与工程防灾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设备安装
11.4.1 装饰石材工厂的节水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装饰石材工厂的生产用水必须循环利用; 2 生产用水的重复利用率不应低于85%; 3 污水经处理后宜作为中水回用; 4 厂区内宜设置雨水收集回用设施; 5 雨水和中水等水源可用于景观、绿化浇洒、汽车冲洗、路面冲洗、冲厕、消防等非与人身接触的生活用水; 6 景观用水的水源不得采用市政自来水和地下水; 7 建筑给水排水系统中采用的卫生洁具、水嘴、淋浴器等设施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节水型产品通用技术条件》GB/T 18870和《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CJ 164的有关规定; 8 生活给水系统应充分利用市政供水管网的水压直接供水; 9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勘察设计 建筑师 建筑设计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建筑施工 主体结构 施工与质量验收
9.2.2 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及以上地区的新建风力发电工程,必须进行抗震设计。
北京
水利行业标准(SL) 水利电力
水运工程行业标准(JTS) 水运工程
职业卫生标准(GB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