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行业标准(NB)
建筑工程行业标准(JGJ) 建筑施工 施工与质量验收
建筑工程行业标准(JGJ) 建筑施工 建造师 施工管理
建筑工程行业标准(JGJ) 建筑施工 施工技术
建筑工程行业标准(JGJ) 建筑施工 施工安全与环境卫生
5.2.4 高层厂房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有关规定。多、高层厂房楼板为防火分区分隔时,上、下两层之间的窗槛墙高度,多层厂房不应小于0.8m.高层厂房不应小于1.0m;当无窗槛墙或窗槛墙高度小于0.8m(高层)时,下窗的上方或每层楼板应设置宽度大于或等于0.8m(多层)和1.0m(高层)的不燃烧体防火挑檐或高度高于或等于0.8m(多层)和1.0m(高层)的不燃烧体裙墙;窗槛墙及防火挑檐的耐火极限在耐火等级为一级时不应低于1.50h,二级时不应低于1.00h。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勘察设计 建筑师 建筑设计
3.2.1 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5m,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固定动火作业场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0m,其他临时用房、临时设施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6m。 4.2.1 宿舍、办公用房的防火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等级应为A级。当采用金属夹芯板材时,其芯材的燃烧性能等级应为A级。 2 建筑层数不应超过3层,每层建筑面积不应大于300m2。 3 层数为3层或每层建筑面积大于200m2时,应设置至少2部疏散楼梯,房间疏散门至疏散楼梯的最大距离不应大于25m。 4 单面布置用房时,疏散走道的净宽度不应小于1.0m;双面布置用房时,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勘察设计 建筑施工 工程管理与房地产 建筑设备 施工安全与环境卫生 项目管理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石油化工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勘察设计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水利电力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工程管理与房地产 造价工程师 工程造价
4.2.1 工程量清单应根据附录规定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编制。 4.2.2 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编码,应采用十二位阿拉伯数字表示,一至九位应按附录的规定设置,十至十二位应根据拟建工程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名称和项目特征设置,同一招标工程的项目编码不得有重码。 4.2.3 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名称应按附录的项目名称结合拟建工程的实际确定。 4.2.4 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应按附录中规定的项目特征,结合拟建工程项目的实际予以描述。 4.2.5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量应按附录中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 4.2.6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计量单位应按附录中规定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工程管理与房地产 建造师 造价工程师 工程造价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设备安装
5.0.4 海拔不超过1000m时,距输电线路边相导线投影外20m处且离地2m高且频率为0.5MHz时的无线电干扰限值应符合表5.0.4的规定。 5.0.5 海拔不超过1000m时,距输电线路边相导线投影外20m处,湿导线条件下的可听噪声限值应符合表5.0.5的规定。 5.0.7 导、地线在弧垂最低点的设计安全系数不应小于2.5,悬挂点的设计安全系数不应小于2.25。地线的设计安全系数不应小于导线的设计安全系数。 6.0.3 金具强度的安全系数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最大使用荷载情况不应小于2.5。 2 断线、断联、验算情况不应小于1.5。 7.0.2 在海拔高度1000m以下地区,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勘察设计 水利电力 电气工程师 建筑设计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勘察设计 公用设备工程师 建筑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