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行业标准(DL)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 166 号《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已于2008年1月8号经建设部第14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08年6月1日起施行。 建设部部长 汪光焘二○○八年一月二十八日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了加强建筑起重机械的安全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建筑起重机械的租赁、安装、拆卸、使用及其监督
文件公告
产品建材国家标准(GB)
作业指导书
水运工程行业标准(JTS) 水运工程
内容包括:1、起重机械检测及内业资料2、塔式起重机3、施工升降机4、物料提升机5、卸 料 平 台
建筑工地培训 安全文明施工 建筑电气
3.0.6 蒸汽轮机、燃气轮机、煤气压缩机、煤气余压透平膨胀机的合缸,必须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并形成文件。 11.3.3 汽包封闭前必须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并形成文件。 12.1.3 试运转需要安装的临时性安全保护装置,必须在试运转前安装和施工完毕,并经检查符合设计文件和施工文件的要求。临时性安全保护装置在试运转工作完成后应拆除。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矿山冶金
关于印发《江苏省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的通知苏建法[2004]90号 南京市建委、各市建设局、市政公用局、房管局,南京、泰州市建工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结合我省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实际,我厅制定了《江苏省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并经2004年3月8日厅第九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江苏省建设厅二ΟΟ四年三月十九日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的安全监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