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行业标准(JGJ) 建筑施工 建造师 监理工程师 装饰装修 检测技术
建筑工程行业标准(JGJ) 建筑施工 监理工程师 装饰装修 建筑设备 施工技术
3.1.6 采用架空乘人装置运送人员的斜井井筒,吊椅中心与井筒一侧的距离不得小于0.7m;双向同时运送人员时钢丝绳间距不得小于0.8m,固定抱索器的钢丝绳间距不得小于1.0m;吊椅距底板的高度不得小于0.2m,在上、下人站处不得大于0.5m。 3.1.7 同时布置带式输送机与架空乘人装置的斜井井筒,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带式输送机与架空乘人器之间必须设置安全隔离防护装置; 2 架空乘人装置的吊椅中心至隔离防护装置的距离不得小于0.7m。 3.1.9 斜井井筒兼作矿井主要进、回风通道时,其断面应按风速校验,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串车提升的斜井井筒,只用于升降物料时,风速不得超过12m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勘察设计 建筑师 建筑设计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矿山冶金
5.2.1 抗震设防区的硅集成电路芯片工厂建筑物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 50223的规定确定抗震设防类别及抗震设防标准。 5.3.1 硅集成电路芯片厂房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应为丙类,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8.2.4 不同水源、水质的用水应分系统供水。严禁将城市自来水管道与自备水源或回用水源的给水管道直接连接。 8.3.11 存放易燃易爆的特种气体气瓶柜间内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喷头。
2.4.4 消防水池与生产、生活水池合建时,应采取确保消防水量不作他用的措施。 3.2.2 井下排水、露天矿疏干水、矿坑排水及生活污水,应作为水资源用于生产、生活和农田灌溉。多余水量排放时,必须分别达到现行国家标准《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42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和当地环保主管部门规定的排放标准要求。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勘察设计 公用设备工程师 建筑设计 建筑设备
4.9.6 有爆炸危险的粉尘,其通风除尘系统必须采取防爆措施。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勘察设计 建筑环境与节能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勘察设计
6.2.1 印制电路板厂房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10.1.4 生活饮用水管道严禁与再生水、回用雨水、生产用水等非生活饮用水管道连接。 10.2.9 下列场所应设置紧急淋浴器或洗眼器: 1 沉铜、电镀、内层前处理、内层蚀刻、棕化或黑化、图形转移前处理/显影机、阻焊前处理/显影机、表面处理等生产区的危险化学品储存、配置、投放区及废水处理配药区; 2 危险废液收集区、储存和转运区; 3 其他对工作人员可能产生化学灼伤的场所。 10.6.4 占地面积大于1500m2或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m的印制电路板厂房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洁净区内应采用快速响应喷头。 11.3.6 厂房内应设
3.1.3 当采用瓦斯抽采站供气管串接加压机在加压输送时,应进行气源接口处的进气压力检测,控制气源接口处不得产生负压。 5.3.4 煤矿瓦斯发电工程严禁设置低浓度瓦斯储存装置。 6.6.3 火炬应选择落地封闭无焰式,燃烧温度不应超过1200℃。 12.3.4 瓦斯发电机房进风口、排风口不得布置在厂房同侧。 12.3.7 瓦斯储气罐进出口阀室、瓦斯预处理间(集装箱)、阻火器间、雾化泵房室内通风进、排风口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气流组织设计不得形成室内通风死角; 2 设备为单排布置的厂房,进、排风口的水平距离不得小于厂房跨度的5/6;设备为双排布置的厂房,进、排风口的水平距离不得
7.3.4 变压器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车间内变电所应选用干式变压器; 2 单台变压器的容量不宜大于1250kVA;当用电设备容量较大、负荷集中且运行合理时,可选用较大容量的变压器; 3 变压器宜选用D,yn11接线组别的三相变压器。 10.1.1 环境保护设计应按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要求,采取相应措施防治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及噪声对环境的污染。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勘察设计 建筑师
4.7.6 使用氢气的高温烧结间必须按照防爆要求设计。 7.4.11 洁净室内氢气管道设置阀门时必须设置阀门箱,阀门箱应设置紧急切断阀、气体泄漏报警和事故排风装置,报警装置应与相应的事故排风机联锁。